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服务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9〕106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符合2021年度社保补贴第一批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有335人,按本人实际缴纳的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公示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就业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8月17日
公示电话:
22502001 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2594699 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