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区自然资源局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6〕28号)要求起草《关于公开征求〈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政务网渠道向东海街道临海、城东街道、北峰街道、华大街道、东湖街道、丰泽街道、泉秀街道、清源街道、区财政局、农水局等部门征求意见,最终修改形成《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送审稿)》,经2026年区政府第一百零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重新公布丰泽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二、文件制定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重新公布丰泽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确保征地补偿标准合法、依规,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文件的实施时间是什么?
本通知自2026年1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6日止。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1个档次,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7210万元/亩。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1、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0.7、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0.46。
五、有什么注意事项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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