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部门初步审核,泉州金棉纤维制品厂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支持稳岗返还相关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基金监督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7日
公示电话:
22502001(丰泽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2539278(丰泽区人社局社会保障股<基金监督股>)
附件:2023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情况表(第六批)
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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