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丰政综〔2024〕23号
因世界闽南文化博览园(一期)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世界闽南文化博览园(一期)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具体范围详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世界闽南文化博览园(一期)项目征收范围的通告》(泉丰政综〔2024〕15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区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世界闽南文化博览园(一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不少于30日)。
被征收人对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有异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书证材料(或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出具的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单位:丰泽区人民政府清源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22799173
联系地址:丰泽区北清东路129号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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