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东海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关,根据区委授权,领导本辖区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和决策部署;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区委决策提供服务;
(二)讨论决定辖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抓好督促落实。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街道辖区内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政权建设,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要求,抓好社区党建,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四)加强对辖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辖区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台港澳侨、非公有制经济等统一战线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落实党的人才政策,抓好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服务等工作。强化街道对派驻机构的统筹协调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的考核、监督工作。
(六)领导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纪工委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街道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自治组织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东海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是区政府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区政府授权,行使辖区内政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二)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参与辖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规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建设重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企业项目,配合做好招商引资。负责节能减排、社会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农业工作,指导原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三)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制”、“河长制”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依法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及居民小区等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四)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劳动保障、人口、卫生健康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依法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五)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
(六)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居民自治,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负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和重大疑难纠纷问题,做好社会稳定和基层信访调解工作。
(八)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社保、医保、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卫生健康、养老、教育、住房保障、统计、退役军人、便民服务等政策措施,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九)做好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健全完善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十)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政内设机构设置
设置下列5个党政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等职责。负责街道重要事项综合协调、重大问题归口报告、上传下达、外联;负责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政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等;负责印信管理、会务、保密、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效能建设、绩效评估、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协调联系街道人大工委、纪工委(监察组)、武装部等机构。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建带群团等职责。负责处理党的建设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建设、干部、人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含网络信息安全)、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台港澳侨、非公有制经济等统战工作。协调联系街道总工会、团工委、妇联、侨联、商会、关工委、老教委、老年大学、老体协、老年志愿者协会等群体机构、社会团体,指导辖区内党群服务中心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承担辖区经济建设、财务管理等职责。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科技创新、企业服务等工作,配合重点项目建设,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市场监管工作;负责辖区社会经济统计及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等工作;负责街道财税财务工作,做好内部审计,指导社区经济建设,监督社区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街道国有资产、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协调联系市场监管、税务、金融机构。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承担指导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辖区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救助、残疾人保障、卫生健康、教育、文化、体育、旅游、退役军人事务、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性工作;负责社区建设,指导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海洋与渔业等管理工作(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河湖长制),配合林业、海域管理工作。协调联系街道计生协会、残联。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
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及综治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等职责。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化解、反邪教、禁毒、打击走私、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防汛、森林防火、减震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制止“两违”等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推进辖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参与城市建设、人民防空、房屋征收及居民小区管理等工作。协调联系司法、城管、公安、交警、消防等相关机构。
四、事业单位设置
整合原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卫生计生服务中心、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财经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等6个事业单位,组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3个事业单位,均为街道所属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一)党群服务中心(加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党群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辖区所有对外政务服务(党群服务事项)在综合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受理、办结;协助做好卫生健康(计划生育、老龄)、计生协会、爱国卫生、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劳动保障、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医疗住房保障、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加强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进一步拓展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工作。
(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社会事务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企业服务、统计、重点项目建设及街道、社区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文化、体育、旅游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农业农村、水利、海洋与渔业等管理工作,配合林业、海域管理。
(三)综合执法队(加挂综治中心牌子)
统筹辖区内的执法力量依法在辖区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信息预警等工作。主要负责辖区市容市貌、制止“两违”等综合执法领域的日常巡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行政执法;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公电话
联系电话:0595-22906541
七、办公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2号
八、主要负责人
王显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一级主任科员):主持街道办事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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