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区2023年“四上”企业新增纳统工作,增强我区经济发展后劲,优化全区经济结构,切实做到“应统尽统”,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3〕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23年高质量纳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3〕39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推进“四上”企业新增纳统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政办明电〔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丰泽实际,制定《丰泽区推动高质量纳统的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激励市场主体增产增效,科学培育扶持企业,促进升规纳统,推动达到标准、符合纳统要求的企业应统尽统,以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反映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范围期限
本文件自2024年1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主要内容
该措施主要从新增纳统、提质增效等方面进行奖励。
一是鼓励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四上”企业数量、规模,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和产业结构,鼓励达到一定规模条件的各行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新增纳统,对3-11月月度新增纳统的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奖励8万元、6万元不等,对年度新增纳统的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不等。对从2023年1月1日起由非独立核算产业活动单位变更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变更注册后在丰泽区新增纳统,并且纳统后同比上一年度增速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均给予每家法人单位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或本意见未列明的特别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报区政府研究确定。
二是鼓励新纳统企业提质增效。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鼓励纳统企业第二年报送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工业产值、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不等。
五、奖励兑现标准及责任部门
1.新增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①3-11月月度新增:首年工业产值的增速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给予每家法人单位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②年度新增:首年工业产值的增速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给予每家法人单位4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③纳统第二年报送的工业产值增量超过纳统标准5倍、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给予每家法人单位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④纳统第二年报送的工业产值增量超过纳统标准20倍、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给予每家法人单位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工信科技局。
2.新增限额以上批发业、限额以上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业、限额以上餐饮业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①3-11月月度新增:首年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的增速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给予每家法人单位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②年度新增:首年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的增速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分别给予每家法人单位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每家个体工商户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③纳统第二年报送的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量超过纳统标准5倍、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给予每家法人单位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④纳统第二年报送的批发零售业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量超过纳统标准20倍、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给予每家法人单位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
3.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①3-11月月度新增:首年服务业营业收入的增速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给予每家法人单位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②年度新增:首年服务业营业收入的增速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给予每家法人单位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③纳统第二年报送的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量超过纳统标准5倍、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给予每家法人单位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④纳统第二年报送的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量超过纳统标准20倍、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给予每家法人单位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新闻出版局、工信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关键词诠释
该《若干措施》中奖励政策适用的对象“法人单位”,具体包括范围如下:
1.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国统字〔2011〕96号),法人单位包括五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2.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和2023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22〕48号)规定,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范围的单位,除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外,其他单位必须是企业或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七、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区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黄智钦 联系电话:22505078
发改局综合股刘文涛 联系电话:22505239
工信科技局经济运行股王婉红 联系电话:22508519
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傅暮暮 联系电话:22506080
司法局律师管理股龚万宾 联系电话:22186620
财政局会计监督股陈菲菲 联系电话:22508380
人社局办公室黄炳坡 联系电话:22594699
住建局物管股康桂莲 联系电话:22584150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动物卫生监测站蔡嘉乐 联系电话:22572032
商务局商贸流通股卜燕婷 联系电话:22560130
文体旅游局办公室吕瑞端 联系电话:22508750
卫健局办公室吴雅婷 联系电话:22508591
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杨丽明 联系电话:2215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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