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所,执法三大队,市质检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丰泽区生产领域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区监督抽任务,认真落实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安排
此次监督抽查由泉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承检,共抽查2类产品5批次:其中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4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工具1批次.(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抽查和检验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30日止。本次抽样和检验工作由承检机构负责,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由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不合格项涉及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由执法三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二)承检机构承检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应于7月28日前报送至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认证综合管理股备案。
(三)检验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涉及人身安全的严重问题,承检机构应第一时间向区局质量与认证综合管理股反馈。
三、结果报送
承检机构应在10月30日前将《丰泽区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经费申报表》(附件2)、《丰泽区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统计表》(附件3)、《丰泽区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统计表》(附件4)以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报送至区局质量与认证综合管理股。
联系人:陈俊波 联系电话:0595-28988387
邮 箱:qzsefj28988387@163.com。
附件:1.2024年丰泽区生产领域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区级监督抽查任务
2.丰泽区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经费申报表
3.丰泽区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统计表
4.丰泽区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统计表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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