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5-06-23 16:56 阅读人数:1

泉州市鹏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900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经我局调查,泉州市鹏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900户企业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局决定吊销你企业的营业执照。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丰泽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丰泽区各市场监管所联系方式:

辖区所

地址

联系电话

东海所

东海美山安置小区5号楼

0595-22109757

东湖所

尚园小区12号楼4-5号店

0595-22215315

城东所

华园北路华城小区2号楼3楼

0595-22680453

泉秀所

丰泽区丰淮街40号

0595-22556216

丰泽所

丰泽区丰淮街30号

0595-28003315

清峰所

西贤路城口农贸市场三楼

0595-22882442

  附件:泉州市鹏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900户企业名单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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