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2024-05-13 17:03 阅读人数:1

        为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根据《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科学化运行,有效整合抽查实施任务,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提高日常监管效能,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突出信用风险主体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靶向性。

  二、抽查任务

  按照省、市局部署要求,今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去年末企业实有总数3.5%比例进行抽取,本次具体抽查任务情况(包括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抽查比例、检查事项等)。

  三、任务分工

  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主要依托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开展,包括工作方案制定、检查对象抽取、人员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录入等具体环节。通过一体化平台开展的抽查任务,由区局信用监管股统一制定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派发,由各检查人员自行组织实施检查。

  抽查对象属产品、项目、行为、专门对象库等无法通过一体化平台随机抽取的,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部署、抽取、落实。

  四、任务实施

  (一)通知抽查对象。目前我局已和邮政公司签约,各市场监管所可选择挂号信或者EMS快递邮寄的方式通知抽查对象,对无人签收并退信的企业需再次邮寄。经两次邮寄无人签收的,视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两次邮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5日,不得超过30日。

  (二)列异提醒。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八条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对通过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前,需通过电话联系或者发送短信方式提醒企业负责人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三)实施检查。各检查组要按照所匹配的检查对象,明晰抽查任务、检查事项、检查流程和要求,合理制定实地检查时间和路线,按照进度要求,规范开展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各检查组要机动灵活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存档备查、网络监测等不同方式提高检查质量和方式。对需要实地检查的,要通过查阅登记监管等资料,采取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联系,做好事前准备,提高实地检查针对性,亦可主动提前联系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协调到相应辖区开展检查的具体工作事宜。实地核查时,现场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继续实行“一站式”抽查结果公示,各检查组要边检查边处理边公示,在检查结束后尽快综合形成最终检查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录入一体化平台,并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其中,对于发现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检查人员在将检查结果录入一体化平台后,系统会自动将列异企业推送至企业所属辖区市场监管所,由所属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后续的列异操作,各市场监管所应打印出《经营异常名录审批表》,其中审批表应写明检查情况及适用条款,经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审核后报区局审核审批。此次抽查任务7月20日前结束。检查结果应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四)材料归档及报送数据。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检查资料该归档的要及时立卷归档并移交辖区市场监管所,该立案调查的要交由辖区市场监管所作线索移交处理,各检查组需认真汇总检查数据,将《2024年丰泽区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辖区市场监管所,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将各辖区企业的检查数据汇总后报送至区局信用监督管理股。各检查组请于7月31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报送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落细各项抽查任务,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和检查时间,确保实地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岗到位。

  (二)强化职责落实。坚守“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认真细致落实抽查任务。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明确的检查要点、检查方式实施抽查。对于应当现场检查的,杜绝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其他方式替代,防止抽查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三)强化结果处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一体化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检查结果纳入抽查对象的信用记录,推进部门间互认和使用,对守信者予以政策支持激励,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做好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衔接,针对具体检查情况,分门别类依法做好责令整改、线索移送、立案调查、列入失信行为等后续处理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经营者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监督。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力量,广泛开展典型报道、案例解说、失信警示,扩大企业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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