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400-2022-00087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2〕101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9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部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批复
    时间:2022-09-09 15:30
     区教育局: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批准C174222部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的请示》(泉丰教〔2022108号)收悉。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局提出的丰泽宝山幼儿园车牌号分别为闽C17422、闽C55254等2部国标专用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限从202299日至202798日),及其包含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请你局加强对丰泽宝山幼儿园的监管,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并协同区住建局、市交警支队丰泽大队等部门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此复。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29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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