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100-2024-00097
    • 备注/文号:泉丰政〔2024〕7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1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4-06-06 11:11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城建集团、国投集团,驻丰有关单位:

      现将区政府领导成员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一、林清伏区长: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区审计局。

      二、郑燕然常务副区长: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区长外出期间主持区政府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项目、山海协作、教育、招商引资、营商环境、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统计、金融、企业改制上市、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对外开放以及绩效评估、效能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办)、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区招商办(招商服务中心),区效能办,区国投集团。协助分管区审计局。

      联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区纪委监委,区委统战部(侨办)、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巡察办,区税务局、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丰泽消防救援大队,驻丰各高校,各金融保险机构,市发展集团,区政府经济顾问组。

      三、刘华东副区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海洋与渔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兵役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

      联系单位: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编办、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党校,区人武部,区总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丰泽生态环境局、丰泽海事处。

      四、王艺彬副区长:主持区公安分局日常工作,负责公安、禁毒、打击走私、司法、信访、综治、国安、道安、社会稳定等工作。协助负责消防救援工作。

      分管单位:区公安分局、司法局、信访局,区禁毒办,打私办。

      联系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政法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丰泽交警大队、丰泽消防救援大队、武警泉州支队一大队、泉州海警局丰泽工作站。

      五、杨柳刚副区长:负责保密、外事、港澳、文化、体育、旅游(文物)、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食品安全、供销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政府外事办、港澳办,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除药品监督管理以外部分)、供销社。

      联系单位: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机要局、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新闻出版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委员会办公室,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科联、文联,区融媒体中心,市文旅集团。

      六、颜志平副区长:负责政府办公室、人民防空、国防动员、民政、疫情防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残联、老龄、行政服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公开、民族宗教、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绩效评估、效能建设工作。

      分管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防办、国动办)、民政局、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部分),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联系单位:区政协,区委办(区档案局)、区直机关工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档案馆,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民宗局,区妇联、残联、计生协会、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关工委,市医疗保障局丰泽分局。

      七、丁增辉副区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数字丰泽、数字经济、科学技术、商务流通(口岸)、电子商务、“智慧丰泽”、高新产业园区、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数据管理局)、商务局,高新产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单位:区工商联(总商会)、贸促会(国际商会)、科协,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电力、燃气、自来水、烟草及其他驻丰企业。

      八、刘鹏志副区长: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城市建设与管理、交通运输、市政公用事业、综合执法、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

      分管单位: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重点办,区城建集团。

      联系单位:团区委、侨联,邮政丰泽分局,市交发集团、城建集团、水务集团,福厦高铁泉州站。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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