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1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24〕4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0
区直有关单位,东海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规范和全面推进丰泽区东海金崎片区改造项目(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保障和促进项目又好又快推进,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丰泽区东海金崎片区改造项目(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黄泽鹏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周建城 区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唐 颖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显宗 东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王嘉滨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道伦 区司法局东海司法所所长
傅志迎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上官惠琨 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洪志强 区信访局二级主任科员
陈能歼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翁小湘 丰泽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培养 东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杨耿志 东海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杨求祥 区住建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由唐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