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100-2022-00101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2〕80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0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翡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时间:2022-10-11 11:04
     东海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设立翡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泉丰东办〔20222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和《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届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和中共丰泽区第六届委员会第49次常委会研究,同意设立翡翠社区居民委员会。现批复如下:

    一、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翡翠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社区面积及四至:社区总占地面积约1.187平方公里,东临泉州师范学院,南至东海大街,西通海大道,北临通港东街包括:翡翠园小区、丽园、文园、俊园、御文阁一期、1+1生活广场、金紫荆山庄(在建)、福医大附属二院、福医大附属二院二期,碧桂园伴山墅、碧桂园云顶墅、建邦水泥及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东海街道翡翠园翠荣街89号老年大学(祖昌楼)一层,总面积约260平方米。

    四、社区居民委员会职数、社区居民小组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社区专职工作者职数、社区居民代表数、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区实际核定,社区设置8个居民小组。

    五、社区工作经费及启动经费:社区的工作经费按《丰泽区街道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泉丰政综〔2018221号)规定执行;区财政一次性补助新设立的翡翠社区启动经费20万元。

    请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选举产生符合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求、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创造美好生活的社区“两委”班子;加快建设与居民群众工作生活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此复。

     

    附件:东海街道翡翠社区居委会平面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210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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