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500-2022-00028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明电〔2022〕8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3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泉州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2-02-24 09:12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泉政办202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涉及我区任务进行分解,请各有关单位加强配合,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要提升站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重大意义,进一步增进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共识共为,增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着力加快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发展。

    二要精准发力。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要将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注重分类指导,加快提质升级。要对标任务清单,主动夯实责任,采取能用、管用、有力、有效的举措,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要拓展创新。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专业资源的外溢效应,促进养老服务业与健康、养生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

     

    附件:丰泽区落实泉州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

    方案(2021-2025年)任务细化分解表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直有关单位:区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卫健局、市医保局丰泽分局


    附件

    丰泽区落实泉州市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任务细化分解表

    序号

    项目

     体  内  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探索推广长者食堂

    鼓励街道在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新办或改扩建长者食堂。鼓励街道、社区层面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助餐点,为社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堂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送餐、为在周边社区活动的老年人提供配餐等餐饮服务。

    区民政局

    相关街道办事处

     

    2

    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

    积极支持新成立社区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设置10张机构养老床位或日间照料床位,配套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场地,建成具备为老年人提供就餐、短期托养、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的公益性服务场所。力争2025年至少建设1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有1所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级供养服务设施。

    区民政局

    相关街道办事处

     

    3

    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行

    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给予正常运营的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在支持运营的同时,支持、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街道居家社区养老照料中心每年不低于20000元的运营补贴。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4

    开展“物业+养老”项目试点

    摸排条件成熟的物业积极争取市级“物业+养老”试点项目,推动新建小区或住宅区已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推动物业公司充分利用安保巡查、食堂、家政服务等优势,拓展服务功能,建立一支专门从事养老服务的队伍,为小区独居的老年人提供巡访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餐饮、家政、娱乐休闲等服务。

    区民政局

    区住建局

    相关街道办事处

     

    序号

    项目

     体  内  容

    责任单位

    备注

    5

    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协同区住建、自然资源局,全面落实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确保新建城区和住宅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推动构建城市地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应小于700米。积极争取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的“全龄化”社区养老模式。摸排困难老年人适老化需求,根据需求积极争取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的“全龄化”社区养老模式。到“十四五”期末,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

    区民政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住建局

    各街道办事处

     

    6

    购买居家社区养老基础服务

    以我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为基数,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的标准,继续引入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居家养老基础服务。继续探索实行5类独居老年人购买上门关爱服务,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对低保、特困中完全失能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护理补贴。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7

    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市场

    积极宣传养老服务税费政策及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采取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式,培育和打造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化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增强多层次、多样化供给能力,逐步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格局。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区民政局

     

    序号

    项目

     体  内  容

    责任单位

    备注

    8

    持续推进医养相融合

    持续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合作共建,实现“医中有养”“养中有医”,鼓励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并将居家养老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依申请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探索建设养老与健康等相结合的康养项目,积极打造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端养老项目。

    区卫健局

    市医保局丰泽分局

    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

     

    9

    落实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3项国家标准及《福建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每年积极争取增设微型消防站。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为老年人配置独立式智能感烟探测报警器。鼓励各街道通过购买安全服务等方式,聘请消防专家为辖区养老服务提供消防安全指导服务。积极协助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及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提升养老规范化水平。

    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

     

    10

    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配合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积极组织辖区养老护理员参加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加大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各级培训。探索人才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养老从业人员发放学费奖补和入职岗位奖补。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

     

    11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积极探索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统筹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援要求,指导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和应急设施设备。

    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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