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500-2020-00119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0〕172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31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
    时间:2021-01-04 15:59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8〕1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闽政办2018〕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深化教师综合改革推动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要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成教育强国和关系福建未来的高度认识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的重要性。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把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成立丰泽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区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问题,落实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工资待遇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办公室成员,负责协调解决相关具体工作。

    二、加强政策理解明确各自工作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省、市两级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不仅要确保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当年度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我区公务员当年度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对高中教师和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及执行中小组学绩效工资制度的教育事业人员工资待遇也要统筹落实到位。人社、财政、教育部门要明确所应履行的主体责任,根据我区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统筹核定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量,对评上文明学校(文明校园)等综合奖励项的学校,其奖励金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保障;要完善并落实好长效机制和联运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政策要求不落空。

    三、加强预算决算,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把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巩固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三同步”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研究本区公务员有关工资问题时,同步研究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调整问题,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同步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同步纳入预算”,对评上文明学校(文明校园)等综合奖项的学校,其奖励金由区级财政予以全额保障,纳入财政预算。“同步动态调整”,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联动调整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水平。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关心和支持造浓宣传氛围,借助各类平台,宣传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做法、成果,在全区上下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全面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为教师们“安心从教”解决好后顾之忧提升教师的职业自豪感,让教师成为最受人尊敬的职业。坚持师德为先,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教师队伍,积极参与到我区“扩容提质”和“两香教育”工作中来,提升教育强区建设成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附件:丰泽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丰泽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长效

    保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2020〕2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丰泽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高金全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吴志朴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柯晓晖  区政府副区长

            曾国家  区政府副区长

      员:林电机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林永宝  区委文明办主任

                区人社局局长

            吴志聪  区财政局局长

            李晓灿  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李晓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区财政局李威、区人社局邱熙莲、教育局郭亚华组成。 

    二、主要职责

    切实保障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在当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结束后的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当年度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比较项目的测算结果,研究决定是否追加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绩效工资总量。如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当年度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公务员当年度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则由领导小组提议适当追加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以切实保障落实我区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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