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500-2020-00039
- 备注/文号:泉丰政办综〔2020〕25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6
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丰泽区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丰泽区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全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中〔2020〕6号)等文件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强化教育治理,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平稳有序。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0年全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在泉州市教育局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初中免试入学规定要求,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招生、规范录取。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阳光招生,积极推进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招生办法,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随迁子女)均免试升入初中,区属公办中学必须完成对口、划片招生任务,并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
2.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网址:http://czxt.qzzk.cn),参加民办初中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录取。
3.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我区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将按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2020年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
6月26日至29日 |
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网上报名 |
6月30日至7月2日 |
审核政策照顾生资格 |
7月11日至13日 |
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 |
7月16日至18日 |
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网上报名 |
7月24日至26日 |
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 |
7月30日至8月15日 |
公办初中学校以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 |
8月23日前 |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
8月30日前 |
区公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上传至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
全市公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都要上传至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新生入学后,各校应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
四、招生方式
(一)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1.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泉州市中心市区指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和面向外县(市、区)的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泉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制定具体操作规则,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并组织公民办中小学校校长、小学毕业生家长等代表及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由派位结果的录取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
提前批:①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学部招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②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按计划面向中心市区及中心市区以外的部分县(市、区)招生。
第一批:泉州市中心市区地面上的民办初中学校(除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之外)面向中心市区范围内招生。
第二批:在提前批和第一批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民办初中学校,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均纳入补招计划,面向经批准扩大的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补招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全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中〔2020〕6号)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实施。
民办初中学校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可在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结束后,向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自主招生补录并递交其方案,经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自主招生补录,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若拟录取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对口直升的招收对象,必须经原对口直升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2020年泉州市中心市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
序号 |
学校 名称 |
学校所在区域 |
初一年招生计划数 |
招生批次和范围 |
1 |
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 |
中心市区(鲤城区) |
700人 |
提前批: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招收420人; 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招收280人 |
2 |
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800人 |
提前批: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招收650人; 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招收150人 |
3 |
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400人 |
提前批: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招收150人; 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招收250人 |
4 |
泉州现代中学 |
中心市区(鲤城区) |
6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 |
5 |
泉州科技中学 |
中心市区(鲤城区) |
6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 |
6 |
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 |
中心市区(鲤城区) |
4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台商投资区 |
7 |
北京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6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 |
8 |
泉州市剑影实验学校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35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 |
9 |
泉州市 丰泽刺桐中学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8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 |
10 |
泉州丰泽区华创学校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4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台商投资区 |
11 |
泉州外国语学校洛江校区 |
中心市区(洛江区) |
6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 |
12 |
泉州南少林国际学校 |
中心市区(洛江区) |
2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台商投资区 |
13 |
仰恩大学 附属中学 |
中心市区(洛江区) |
1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 |
3.具体招生步骤详见《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泉教中〔2020〕6号附件3)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
学校 |
计划数 |
备注 |
泉州市城东中学 |
600 |
含政策照顾 对象招生数 |
泉州第九中学 |
500 |
|
泉州师院附属中学 (原泉州十中,下同) |
500 |
|
泉州市东海中学 |
500 |
|
泉州市北峰中学 |
500 |
|
泉州第五中学 (桂坛校区) |
100 |
|
泉州第一中学 (东海校区) |
800 |
|
华大附中 |
90 |
2.招生范围
(一)片区内实行免试、就近对口升学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
1.户籍关系在城东街道、华大街道的小学毕业生(已被华大附中录取学生除外)由泉州市城东中学对口招生。
2.户籍关系在北峰街道及清源街道的环山社区、田边社区、城口社区、西宝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市北峰中学对口招生。
3.户籍关系在东海街道(云谷、云山、大坪社区除外)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市东海中学对口招生。
4.户籍关系于2020年3月1日前迁入丰泽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辖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市第九中学对口招生。
5.户籍关系在东湖街道,清源街道的普明社区、后茂社区、环清社区、清源社区,东海街道的云谷社区、大坪社区、云山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和户籍关系于2020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迁入丰泽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辖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师院附属中学对口招生。
6.户籍关系属于东海街道原云山村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北师大泉州附中(民办)和泉州市东海中学(公办)就读。
7.泉州五中(桂坛校区)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丰泽区的东湖、丰泽、泉秀3个街道办事处招收100名小学毕业生(具有三个街道户籍或辖区内9所小学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毕业生)。
8.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计划招生800人
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泉州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临海小学、渚江小学、泉州东海湾实验学校、泉州市晋光小学(东海校区)等5所学校的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所有毕业生。
9.华大附中计划招生90人
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城东、华大2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7所小学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毕业生。
10.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向居住地教育局提出申请就近入学。
(二)非丰泽区户籍但在丰泽区居住并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欲就读我区公办中学的,于8月5日—6日携带丰泽区辖区内的“两证”(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均须于2019年9月1日前签发,且至今仍在有效期内)分别到区属公办中学泉州师院附属中学、东海中学、北峰中学登记、核实;确实因容量问题接收不了的,上报区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
其中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下称“四区人员”),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在丰泽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需社区证明及街道领导审核后并出示办事处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2021年秋起,“两证”办理时间均需满1年6个月及以上。其中“四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供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泉州师院附属中学、泉州市东海中学、泉州市北峰中学片区安排:泉州师院附属中学对应丰泽街道、东湖街道、城东街道、华大街道所属小学;泉州市东海中学对应泉秀街道、东海街道所属小学;泉州市北峰中学对应北峰街道、清源街道所属小学。非丰泽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的按居住证所属街道到安排对应的公办中学登记。
五、资格审核
1.丰泽辖区的小学毕业生均应填写“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由小学审核、汇总,于7月10日前送交区教育局教育股,经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以备各中学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2.户口属丰泽户籍但目前未在本辖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携带户口簿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审核,领取“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到所在就读毕业小学盖章后,于7月10日前交区教育局教育股。具有丰泽区户籍但在鲤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已报名参加鲤城区电脑派位,不再安排在我区初中就读。
3.在丰泽区就读具有鲤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鲤城派位就读的按规定填报鲤城区招生办印制的升学志愿表。
4.参加泉州五中(桂坛校区)、泉州一中(东海校区)、华大附中等3所学校电脑派位的学生,填写“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初中新生报名登记表”并在志愿栏中只能填写相应的一所中学,填写其他中学,志愿无效。具体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在鲤城区进行初中招生电脑派位。参加派位未被录取的,按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双胞胎(含多胞胎)小学毕业生,若要求在同一所初中学校入学就读,可申请签约捆绑以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
6.在丰泽区辖区内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初审,汇总后于7月10日前送区教育局教育股,由区教育局审核。
7.回原籍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26日前送区教育局教育股,由区教育局审核。
六、落实法定责任,保障依法招生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加强对辖区内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社区、街道办事处及教育局批准。
(二)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管理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学校四本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上下联动、部门之间协作互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特别要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能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查处非法办学行为。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义务教育规范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四)健全完善特殊群体招生入学政策。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权利。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鼓励公办初中学校通过挖潜、扩招等办法扩大招收辖区内的随迁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避免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确保符合《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随迁子女转学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因素,适当调整居住证办理时间要求;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对需要进一步核实居住证信息的,相关学校要及时汇总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核验。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区教育局会同卫健、残联等部门组织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残疾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
严格执行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优化细化入学程序,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不得随意扩大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就近入学。
七、严格规范初中招生行为
(一)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严肃同步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公民办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违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争抢生源。
(二)严格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民办初中学校须与录取学生逐一签订《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见附件3),各持一份备存。
(三)2020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外国语学校经批准招收的外语类学生只能进行相关语言类素质能力测试,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
(四)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民办初中学校上述有关申请照顾对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列入政策照顾生对象,学校随机派位录取计划数为扣除政策照顾生对象后的剩余计划数。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民办学校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八、加强监督监管,保障阳光招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宣传引导。各校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科学教育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严格按照民办初中“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管理体制,履行好民办初中招生管理职责,确保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等有关工作落实到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入学政策。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解读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社会、家长树立“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就近入学对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积极意义”的观念,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
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于6月18日前报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其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简介、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办学特色、不违规招生承诺等。
(二)建立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公开和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和具体办法,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性质、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收费标准等,以及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要进一步清理不必要的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方便入学办理。
建立健全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招生期间及时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明确招生入学工作联系人和电话,并分别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提前招生、考试招生和混合招生,初中学校应按照要求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等组织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培训班、竞赛活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学校不得实行分立、合并或以其他形式变相联合办学混合招生。
严格规范招生入学与学籍管理,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它变相的重点班,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学校新生编班过程邀请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及责任督学等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多方监督。学校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严格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不得招收借(寄)读生,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
(四)严肃执纪问责。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本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和学籍管理情况的专项督查,督促学校及时为正式录取的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指导并督促学校对空挂学籍和问题学籍进行及时清理。区教育督导部门将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及时纠正与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招生及乱收费行为。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还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可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监管和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统计表
2.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3.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4.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志愿表(样表)
5.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
6.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
7.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附件1
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统计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校 所在区域 |
初一年招生 计划数 |
招生批次和范围 |
1 |
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 |
中心市区(鲤城区) |
700人 |
提前批: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招收420人; 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招收280人 |
2 |
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800人 |
提前批: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招收650人; 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招收150人 |
3 |
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400人 |
提前批: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招收150人; 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招收250人 |
4 |
泉州现代中学 |
中心市区(鲤城区) |
6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 |
5 |
泉州科技中学 |
中心市区(鲤城区) |
6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 |
6 |
泉州实验中学鲤城附属学校 |
中心市区(鲤城区) |
4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台商投资区 |
7 |
北京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6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 |
8 |
泉州市剑影实验学校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35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 |
9 |
泉州市丰泽 刺桐中学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8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 |
10 |
泉州丰泽区 华创学校 |
中心市区(丰泽区) |
4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台商投资区 |
11 |
泉州外国语学校洛江校区 |
中心市区(洛江区) |
6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 |
12 |
泉州南少林 国际学校 |
中心市区(洛江区) |
2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台商投资区 |
13 |
仰恩大学 附属中学 |
中心市区(洛江区) |
1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 |
14 |
泉港区博文中学 |
泉港区 |
35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港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 |
15 |
泉港区北大培文实验学校 |
泉港区 |
3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泉港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 |
16 |
石狮市中英文实验学校 |
石狮市 |
300人 |
第一批招生:面向石狮市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晋江市 |
17 |
石狮市自然门学校 |
石狮市 |
270人 |
第一批招生:面向石狮市 |
18 |
晋江市子江中学 |
晋江市 |
13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晋江市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南安市 |
19 |
晋江市新塘荆山外来工子弟学校 |
晋江市 |
400人 |
第一批招生:面向晋江市 |
20 |
泉州中远学校 |
晋江市 |
5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晋江市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21 |
晋江市陈埭西坂外来工子弟学校 |
晋江市 |
400人 |
第一批招生:面向晋江市 |
22 |
晋江市拔萃双语学校 |
晋江市 |
225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晋江市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台商投资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23 |
晋江市季延 初级中学 |
晋江市 |
8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晋江市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石狮市、南安市 |
24 |
南安市博雅公学滨海实验学校 |
南安市 |
24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南安市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台商投资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25 |
惠安广海中学 |
惠安县 |
9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惠安县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泉港区、台商投资区 |
26 |
泉州聚龙外国语学校 |
惠安县 |
36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惠安县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德化县、台商投资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27 |
安溪县恒兴中学 |
安溪县 |
800人 |
第一批招生:面向安溪县 |
28 |
泉州台商投资区私立龙腾学校 |
台商投资区 |
300人 |
第一批优先招生:面向台商投资区 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第二批招生:面向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附件2
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为规范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特此如下承诺:
一、民办普通初中学校郑重承诺:本校严格按照泉州市或学校所在县(市、区)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招生收费,并出具正式财政票据,不违规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助费、赞助费、择校费等任何费用。市或县(市、区)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1.学费: 元/人.学年; 2.住宿费: 元/人.学年;
3.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项目,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
自愿接受社会监督,若有违反上述规定,从下一年度起,减少初中招生计划,取消当年学校及校级领导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二、家长和考生承诺:
1.本人已经明确经泉州市或学校所在县(市、区)发改部门批准的该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缴纳符合规定的费用,拒绝缴纳任何其它费用,如捐助费、赞助费、择校费等。如果发现学校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将及时向泉州市发改部门、泉州市教育局等部门举报,泉州市发改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泉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2783859,22762502,22782219。若本人有违规缴费,后果自负。
2.本人已经明确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规定清退:(1)按学年进行收费的清退规定:缴费后未入读的、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分别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90%、80%、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2)按学期进行收费的清退规定: 缴费后未入读或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学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70%予以清退; 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民办学校(盖章): 校长签名:
学生学籍号: 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学生的原则,制定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一、报名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或我市小学正式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含符合报名所在县(市、区)初中招生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等〕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6日8:30至2020年6月29日18:00
三、招生范围和计划
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见附件1。
四、报名和录取办法
1.报名平台: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czxt.qzzk.cn)。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
2.招生报名方式:民办初中报名由学生和家长自行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自主报名。
如果报名学生属于小学阶段未在户籍地就读、欲回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报名的,需事先前往报名所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报名。
如果报名学生既有我市学籍又有我市户籍(居住证),可自主选择学籍所在地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进行报名,但回户籍地(居住证)报名的需参照上述做法。
3.报名志愿批次设置(志愿样表见附件4)
(1)提前批: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学部招生(设1个直升志愿)。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按计划面向中心市区及中心市区以外的部分县(市、区)招生〔设3个志愿;先按计划面向中心市区招生,再按计划面向中心市区以外的部分县(市、区)招生;若中心市区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数自动转入面向中心市区以外的部分县(市、区)招生〕。
(2)第一批:泉州市中心市区地面上的民办初中学校(除泉州实验中学圣湖校区、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泉州外国语学校学府校区之外)面向中心市区范围内招生(设5个志愿)、泉州市中心市区以外的县(市、区)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根据各县实际设置若干志愿)。
(3)第二批:在提前批和第一批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民办初中学校,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均纳入补招计划,面向经批准扩大的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设5个志愿)。
4.招生派位实施主体:民办初中学校面向中心市区和外县(市、区)的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即:提前批的民办初中学校、第一批的中心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第二批的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市教育局负责)。中心市区以外的民办初中学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5.录取方式顺序: 按志愿填报顺序提前批志愿、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依次分批录取,被前一个批次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与下一个批次的录取。派位时,每个填报该批次志愿的学生都会获得一个随机号,学生根据随机号递增顺序排列进行投档。即对同一志愿填报同一所学校的学生是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投档的,学校只有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不满时,再进行其他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
6.报名资格审核:由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登陆平台审核报名学生信息。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报名的,报名时应提供《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见附件5)等材料,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公布实施,经审核通过后学生及家长方可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双(多)胞胎子女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填写《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见附件6),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公布实施,经审核通过后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信息进行捆绑。
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上述照顾对象第①类应于6月26日前,将填写的《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7)及佐证材料,交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审核;上述照顾对象第②③类由民办学校于6月26日前汇总确认后,将《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7)及佐证材料报送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照顾对象名单及其登记表,于7月3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
7.网上报名流程
(1)学生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czxt.qzzk.cn),通过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验证码、个人邮箱等信息进行注册,同时填报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
(2)系统提示“无效的报名信息”的而无法注册的学生,请与报名点联系核实。
(3)忘记密码的学生,可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发出申请,通过手机验证码寻回。
(4)学生需要牢记本人设置的登录密码,为以后查询信息、修改信息、确认信息时使用。
(5)学生要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地填写每一项内容。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刷新填报界面或再次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其准确无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6)申请以捆绑方式参加电脑派位的双(多)胞胎学生应分别注册、填报各自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各自获得不同的报名号,届时取报名号中较小的进行派位。
8.派位结果分批次通过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发布,学生自行根据账号密码登录查询。
五、2020年我市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
6月26日至29日 |
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网上报名;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 |
6月30日至7月2日 |
审核政策照顾生资格 |
7月11日至13日 |
民办初中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 |
7月16日至18日 |
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网上报名 |
7月24日至26日 |
民办初中第二批招生电脑随机派位 |
7月30日至8月15日 |
公办初中学校以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 |
8月23日前 |
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
8月30日前 |
全市公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上传至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
六、提醒注意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初中学校,学生和家长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时,务必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根据学生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前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填写有关承诺。
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由生源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附件4
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志愿表(样表)
泉州市______县(市、区) 报名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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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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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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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年 月 |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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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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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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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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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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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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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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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 |
市 |
县 (市、区) |
乡镇 (街道) |
村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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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 愿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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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 |
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直升 |
直升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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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中心市区及中心市区以外部分县(市、区)招生的市直民办初中 |
志愿1: |
志愿2: |
志愿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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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
面向本县域(中心市区)招生的民办初中 |
志愿1: |
志愿2: |
志愿3: |
志愿4: |
志愿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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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
招生计划未完成、面向外县域招生的民办初中 |
志愿1: |
志愿2: |
志愿3: |
志愿4: |
志愿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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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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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校: |
初招管理部门意见: 初招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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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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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孩子已知晓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规则:报名学生一旦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将不得放弃民办学校学位,不再参加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负责。 家长(监护人):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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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
联系函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国学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籍所在省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标识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生系我校________年即将毕业的学生,目前在校就读,该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小升初报名。
学籍校(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本联系函需附上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作为附件材料。
附件6
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
学 生 1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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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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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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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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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2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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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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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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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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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3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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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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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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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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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 |
市 |
县 (市、区) |
乡镇 (街道) |
村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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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监护人) |
称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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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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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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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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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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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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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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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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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家长(监护人) |
以上学生为双( 叁 )胞胎,本人同意将他们签约捆绑以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 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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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
学校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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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
若签约人员为两人,在“学生3”的“姓名”栏内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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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
_______县(市、区) 报名学校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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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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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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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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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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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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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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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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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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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顾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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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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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
1.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民办学校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3.民办学校照顾对象第①类应于6月26日前,将该表及佐证材料,交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照顾对象第②③类由民办学校于6月26日前汇总确认后,将该表及佐证材料报送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4.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照顾对象名单及其登记表,于7月3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 5.本表一式三份。有关栏目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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