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4-00152
    • 备注/文号:泉丰政征告〔2024〕79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2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北峰丰州组团民俗建筑集中安置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4-08-13 16:44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北峰丰州组团民俗建筑集中安置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1.7996公顷。

      2.征地范围:北至泉州西埔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南至西华大街,东至村庄,西至丰泽区社会福利中心。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北峰街道霞美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北峰丰州组团民俗建筑集中安置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文化事业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7日组织北峰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峰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北峰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原公告泉丰政征告〔2024〕12号作废,特此公告。

      附件:北峰丰州组团民俗建筑集中安置项目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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