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2-00091
    • 备注/文号:泉丰政征告〔2022〕28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3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9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2-09-24 09:24
     为实施泉州市丰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2018-9号储备用地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3.8767公顷

    2.征地范围:南至信和幼儿园,西至泉州第十一中学,北至王亚伏烈士墓,东至施工地。具体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城东街道金屿社区(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2018-9号储备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2927日至20221014日组织城东街道办事处进行拟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并由城东街道办事处代表丰泽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对该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公告期限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城东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丰泽区人民政府,由城东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2018-9号储备用地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29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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