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1-07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泉丰政综〔2021〕14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8
一、拟征收范围:东至世贸璀璨天城项目用地,西至安达路,北至大江盛世项目用地、南至万智街(具体见万安片区(金屿社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征收土地面积181.6亩
二、征收主体: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丰泽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五、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不予补偿: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改变使用条件;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房屋的装饰装修;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万安片区(金屿社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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