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文件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现公布如下: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

  附件: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9月28日  

  附件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有效期

1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关于修订《丰泽区扶持特色农业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泉丰农〔2021〕46号

经评估,有效期延至2031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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