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4 08:01

      泉丰泉办〔2024〕1号                     签发人:白志雄

      

     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机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丰泽区政府网站(www.qzfz.gov.cn)信息公开专栏的街道信息公开栏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田安南路342号,邮编:362000,电话:22588761,电子邮箱:fzqqx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透明、方便群众为出发点,积极公开政务信息,确保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3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20条,做到内容完整、发布准确,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事务、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等,其中社会事务类5条、占比25%;环境治理类3条、占比15%;卫生健康类3条、占比15%;安全生产类5条、占比25;其他类信息4条、占比2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街道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2024年,街道将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及时充分与申请人沟通,做好答疑解惑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夯实组织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主要由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信息公开做到全面、准确、及时,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提升信息质量。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目前,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相关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三是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对“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进行三级联审,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政府网站公开。做好“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泉秀街道内容的日常维护,主动及时公开街道相关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及时准确获取所需政府信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精准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实体公开栏公开。强化街居两级政务公开实体专栏内容保障,及时公开更新困难救助、重点项目进度、财政收支决算等内容,确保群众在线下也能够获取最新的政府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政府信息查阅点公开。依托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每月滚动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纸质材料,配置可登录“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电脑,保障群众获取最新鲜的政府信息。此外,每月及时向区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区图书馆、区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共送交20份。

      (五)保障监督情况。一是强化监督的针对性。充分发挥人大、纪工委的监督职能,加强部门协同协作,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及时查摆并督促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公开流程、平台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显著提高。二是强化监督的广泛性。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政务监督信箱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积极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群众的监督权有效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省市区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个别股室公开意识比较薄弱,没有及时提交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信息覆盖面有待拓宽,对政务公开实体专栏的宣传力度不够大,群众参与度、关注度较低,与群众交流互动不多,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涉及面有待拓宽;内容多元化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内容局限于平常定期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较为单一、内容不够丰富。

      2024年,我街道将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整改到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提升。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深刻、落实明确,确保业务人员相对固定、专职、专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

      二是及时了解掌握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完善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丰富公开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落实。

      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形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公信力,不断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4日

      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2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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