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7-0100-2021-00007
    • 备注/文号:泉丰泉办函〔2021〕11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1
    关于丰泽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7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1-06-08 15:52

    泉丰泉办函〔2021〕11号

    答复类别:A类

     

    关于丰泽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7号

    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林远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浦西城市综合体项目回迁安置房物业补贴费的建议》已收悉。经了解,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田安路南拓片区改造及周边项目建设安置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17〕5号)的有关精神及《丰泽区关于加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泉丰政综[2009])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对田安路南拓一、二期和浦西城市综合体安置房给予两个年度每月0.5元/的物业服务费补贴。

    一、第一年度物业服务费用补贴拨付情况

    我单位协调泉州田安路南拓及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和丰泽区浦西城市综合体项目安置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于2018年3月联合向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浦西城市综合体及田安路南拓一、二期安置房前期物业服务费用补贴(第一年度)资金拨付申请》;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随后向泉州市财政局提交《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申请拨付浦西城市综合体及田安路南拓一、二期安置房前期物业服务费用补贴(第一年度)资金的报告》(泉土储[2018]16号);泉州市财政局2018年5月向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作出《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浦西城市综合体及田安路南拓一、二期安置房物业服务费市级补贴有关问题的复函》(泉财函[2018]320号);随后两个指挥部按照《复函》的意见拨付了相关资金到我单位,我单位已经按相关要求将资金拨付到位。

    二、第二年度物业服务费用补贴拨付情况

    2019年7月我单位继续协调泉州田安路南拓及片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和丰泽区浦西城市综合体项目安置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于联合当月向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交《浦西城市综合体及田安路南拓一、二期安置房前期物业服务费用资金拨付申请》,后我单位又经过多次派人到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沟通协调,至今没有进展。

    我单位将继续联合区住建局等到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协调前期物业服务费用补贴(第二年度)资金拨付事情。

     

    分管领导: 徐国富

    经办人员: 林子勤

    联系电话: 18659910203

     

     

    丰泽区人民政府泉秀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日

     

    抄送: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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