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09:12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机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丰泽区政府网站(www.qzfz.gov.cn)信息公开专栏的街道信息公开栏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通港西街302号,邮编:362000,电话:22906541)。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东海街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制度建设、提升学习能力和完善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完善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对照区级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严格制定东海街道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公开至区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栏上,规范了街道信息公开内容。对涉及街道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17项公共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以及示例表格,确保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全面公开,为群众提供公开信息服务,实现群众办事“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便捷服务。

    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贯彻执行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度,东海街道办事处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2件已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从办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的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召开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参与会议,要求各部门拟稿发文必须经由党政办审核,逐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建设。深入推进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各部门拟定文件,必须根据文件内容明确公开属性,依法公开的文件应当及时、主动公开,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2.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指派专人进行信息公开统计及报送的相关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于文件发布后15日内及时发布政务网站,并于每季度进行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针对重大事项、居民财务事项公开,定期更新公告栏信息,保证居民知情权的同时,切实加强政府行为得到有效监督。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线上依托政府网站、“魅力东海”公众号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时间发布重要活动、重要政策信息。

    2.线下做好街道政务公开实体专栏维护工作,按期公开重大项目工作、计生相关政策活动信息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持续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转发《条例》内容以及上级相关文件,强化人员信息公开意识。

    2.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配强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检查公开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273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群众要求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或者涉及他人隐私无法公开,但仍坚持要求街道公开。针对该问题,街道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范围等方面的了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地推进落实。

    二是网上服务平台使用不足。截至目前,福建省政府服务平台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与各部门单独办证申请等业务网站的连接有所欠缺,仍存在个别部门尚在使用其他网站或者APP办理事项的情况,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大厅还需要过渡对接整合。针对该问题,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大厅应用宣传,对福建省网上办事服务进行多方面宣传,提高群众对平台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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