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903-0100-2020-00014
    • 备注/文号:泉丰北办〔2020〕25号
    • 发布机构:北峰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7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北峰街道办事处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07 11:18

    泉丰北办〔202025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北峰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北峰街道2020年原村

    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 

    为做好街道原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同意,现将《北峰街道2020年原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67

     

     

    北峰街道2020年原村集体

    “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强基促稳”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原村集体“三资”监管,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切实维护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原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泉丰委改〔20195号)和《丰泽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2020年原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农改办〔20201号)文件精神,在全街道范围内扎实开展原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中央、国务院及农业部、财政部等部委和省、市、区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政策法规为依据,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原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维护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权益,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原村集体“三资”管理更趋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报支凭证手续完整、报支项目合理合法,收入及时全额入账。原村集体经济合同得到规范,合同清理完成率达80%以上,依法依规催收欠交承包金工作全面推开,有效收回长期被占有的原村集体资产资源。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工作机构,建立相对稳定、业务娴熟的“三资”监管工作队伍,配齐专职的代理会计及报账员。

    三、整治重点

    一是全面盘点原村集体“三资”。摸清原村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处置及效益情况,摸排存在问题,逐一分类建立台账;二是全面开展合同清理。特别是对租赁合同条款执行不到位、合同到期未及时变更调整等突出问题合同及非法占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现象;三是建立原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原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四、方法步骤

    (一)摸底建档(415-615)街道组织各集体经济组织按社区、小组两个层次,对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登记,逐条查摆处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被侵占等情况,建立台账(附件123),经新成立的经联社理事会成员、监事长签名确认后上报街道汇总,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备案。

    (二)合同核查(415-630)街道组织对各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小组)摸底建档的“三资”台账进行审核,对无法消化在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这个层级的问题合同、非法占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问题列表造册,组织街道司法所或律师团队对清查出的合同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实地走访,全面掌握相关合同信息以及形成原因,由律师团队提出具体建议或意见。

    三)会商交办(71-815)街道召集纪工委、司法、自然资源、农业、财政等部门和涉及集体经济组织理、监事长召开专项会商会,依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建议和意见,各部门根据职责,具体分析每件非法占用集体资产事件,结合每份问题合同形成的历史原因,合同履行情况等进行会商,提出具体处理措施或解决办法,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集体经济组织,限时完成整改。

    (四)整改落实(815-1030日)。抓好整改工作,整改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合同及非法占用原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进行整改,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在调查摸底的过程中,对于可以采取沟通协商的方式处理的,各集体经济组织要主动与当事人协商处理,将问题化解在社区、组一级;对于社区、组一级无法通过协商处理的,由街道统一组织,通过下派工作组、开展普法活动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改;对街道无法解决的,上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请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采取法纪并举,结合扫黑除恶,依法依规处置。

    (五)建章立制(12月底前)街道、社区要健全原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完善原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形成原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原村集体“三资”流失。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责任落实。街道、社区成立原村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人,做到组织到位、清查到位、审核到位、会商到位及整改到位。年底,街道将结合平时工作检查指导掌握的情况,对各社区专项整治落实推进情况进行评价。

    (二)加强上下横向联动。街道要及时与区级业务指导部门沟通,加强对社区业务指导,每旬组织各社区交流汇报一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街道纪工委、组工办、司法等部门要主动介入,要综合运用好信访、巡察、专项检查和审计结果,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挪用、侵占、侵吞集体“三资”行为,严惩背后“保护伞”。

    (三)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正面引导,深入宣传这次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做好集体经济组织干部、承包者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思想工作,调动他们以积极健康的态度参与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四)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社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整治走过场、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社区及相关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北峰街道原村集体资产资源调查分类表

                2.北峰街道原村集体经济合同基本情况表

    3.北峰街道非法占用原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处理情况表

    集体“三资”监管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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