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9-01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泉丰政建函〔2025〕1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3
吴文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北峰街道肖厝社区居民70-80年代石头房翻建、重建、办证的建议》(第1045号)收悉。石头房抗震性能较差,且肖厝社区石头房建造年代较早,结构无正规设计、施工,存在居住安全隐患。石头房通过翻建,可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生活品质,美化城乡风貌。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就涉及我局职能范围答复如下:
一、危房鉴定方面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非古城区)私有危房翻建管理规定的通知》(泉丰政办规〔2025〕1号),我区申请翻建的房屋需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肖厝社区石头房如需申请危房翻建,我局将指导房屋业主委托泉州市房屋安全中心(事业单位)或从泉州市住建局官网公布的社会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机构选取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在参与私有危房踏勘时,认真核查已出具鉴定报告,属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且结论属危险房屋的,我局将第一时间予以盖章确认,同意其翻建申请。
二、翻建工程纳管方面
对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翻建工程,我局将指导业主办理施工许可证,将施工质量、安全纳入监管,加强对住房改造过程管理,对重点环节及内业资料进行抽查,确保房屋质量及施工安全。对限额以下房屋翻建工程,我局将指导属地街道按照《丰泽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分管领导:郑耀文
经办人员:念冬冬
联系电话:22575628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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