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9-0100-2024-00037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2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泽区住建局办公室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3.需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事业心,自律意识强,身体健康。
6.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17:30;
2.报名方式:个人填写《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fzqzjjrs@163.com;
3.工作地点:丰泽区田安南路637号丰泽建设大厦;
四、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用面试的招聘形式,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进行招聘。
五、资格审查和面试
丰泽区住建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安排时间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查询打印件;
六、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电话通知通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复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一律不予录用。
七、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核实情况和与招聘条件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发现违法、违规及其他不宜聘用事宜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丰泽区劳务派遣人员薪资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报名者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者对报名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595-22584185进行咨询。
附表: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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