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9-0100-2024-00023
- 备注/文号:泉丰政建〔2024〕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2
因丰泽区东海金崎片区改造项目(二期)建设需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10日作出《关于丰泽区东海金崎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征收决定》(泉丰政综〔2024〕41号),同日发布《关于丰泽区东海金崎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泉丰政综〔2024〕42号)。为顺利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依法、公平、公正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十七条、《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2019年修订)》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将协商选定分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被征收人在2024年4月19日前,从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公布的《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中,自行集体协商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选定的结果书面提交房屋征收部门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东海街道办事处,落款请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或提交的书面意见未经征收范围内一半以上被征收人同意的(签章同意),视作不能协商选定。如不能协商选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将通过随机选定的方式依法确定。
特此通告。
东海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杜振量
联系电话:0595-22900068
联系地址: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丰泽区通港西街302号)
附件:《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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