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9-0100-2021-00032
- 备注/文号:泉丰政建〔2021〕19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23
一、房屋征收范围:以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北峰片区新华路北拓及纬三路项目征地范围图为准。
二、调查登记时间:2021年9月23日起。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北峰街道办事处
四、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本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有无产权手续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并提供被征收房屋权属、用途等情况的有关书证材料复印件。为方便群众登记,可向社区提供上述材料,请社区汇总后一并提交街道。
被征收人拒不如实陈述或拒不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权属书证材料的,本部门将组织到有关档案部门调取被征收房屋权属证据材料。对查无权属资料记载的,本部门将根据《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意见》及本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未经登记的房屋进行认定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被征收人拒绝配合调查登记工作的,本部门可不予奖励。被征收人提供虚假书证材料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拒洪社区 联系电话:0595-22787825
群峰社区 联系电话:0595-22763110
群石社区 联系电话:0595-22756685
以上事项,请相互转告。
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