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8 16:0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办公开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f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我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315号泉州文旅大厦704室;

      邮编:362000,电话:0595-22506097;

      传真:0595-2218267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6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1条,其他类信息1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上传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未收到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按规定纳入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业务不够熟练的问题,2023年我局重点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2024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应急管理问题,强化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收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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