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7-0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泉丰商务〔2023〕3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9
    关于印发《全区商贸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18:07

    各股室、局属大队:

      为切实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区商贸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全区商贸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丰泽区商务局

      2023年12月19日

     

     

    全区商贸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风多雨少、天寒物燥,传统节日、大型活动集中,各类商贸经营、建设频繁,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根据国家、省、市、区冬春火灾防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区商务系统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范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围绕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统筹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坚决遏制较大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攻坚推进重大隐患专项行动

      1.总结提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结提炼重大风险专项整治2023行动成效,查缺补漏,固化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要深刻吸取“11·16”山西吕梁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梳理我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住宿(星级除外)等人员密集场所底数,针对性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规范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储备、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疏散通道、应急预案等内容。攻坚整治省、市、区挂牌督办的区域(行业)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确保按期整改摘牌。

      2.持续推进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召开一次重点餐饮经营单位参加的燃气使用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约谈会,督促用气餐饮经营单位落实燃气安全责任。要充分发动街道及其网格员等基层监管力量,加大餐饮等商贸经营单位“用气环境”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同时使用“燃气整治APP系统”规范录入消防、燃气安全检查情况。要采取以检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一次燃气安全和消防安全业务培训,提升各类商贸经营单位自查自纠自改能力。

      (二)落实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隐患“回头看”。强化本地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针对前期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一次抽查回访,核验隐患清单销号情况,督促整改闭环。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教训,要针对涉及设置在“多产权”内的商贸经营单位深入排查治理,指导落实《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明确各类商贸经营单位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职责,对涉及公共安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实施统一管理,督促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现场监管,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等隐患问题。春节前要发动辖区内各类商贸经营单位自行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电气线路和固定消防设施性能测试维护、一次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检查、一次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演练、一次危险工艺工段处置演练),提高场所风险防御能力。

      3.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焊全链条责任监管。指导督促商贸经营单位场所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使用行为和动火作业持证上岗、落实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对发现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的,要坚决抄送属地消防、街道等部门单位严格处理。

      4.紧盯自建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要聚焦设置在自建房等低设防场所内的商贸经营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坚决纠治违规住人(三合一)、私拉乱接、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全国和省、市、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开展节庆、促销活动的商贸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相关预案和防范措施。要加强节庆活动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四)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新闻节目、短信、户外广告等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及冬春季节安全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知识和初起火灾处置、逃生自救技能。结合“全责任链条”、“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分批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和商贸从业人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通过聘请专家等方式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

      (五)做好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准备

      要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特点,组织开展研判会商,强化预警监测。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的重点商贸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供水安全。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特点,盯牢商业促销、展会展览等重点环节,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做好防范措施。要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大风、低温、冰冻、干旱等恶劣条件下的熟悉演练和装备物资储备,提前做好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科学高效实施救援。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20日前)。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抓住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的1-2个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集中人力、物力着重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12月20日前,要召开会议、部署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2月21日至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防控任务,逐项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抓好落实。要加大冬防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全民消防”的浓厚氛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局属大队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鼓励通过专家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真正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股室要、局属大队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开展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工作排查整治台账。要加强与属地住建、城管、应急、消防、街道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指导督促商贸经营单位落实各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股室、局属大队要采取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线上督查等形式,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股室,要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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