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4-01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泉丰政司〔2025〕21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9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行政执法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泉丰委编〔2025〕46号)批复意见,现刻制“泉州市丰泽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壹枚,并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泉州市丰泽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模
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泉州市丰泽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模
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关于启用泉州市丰泽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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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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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