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丰消委〔2024〕1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1
    丰泽区消委会关于印发纪念2024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13 16:39
     

    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会、参加“3·15”活动的有关单位:

    为纪念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根据中消协、省消委会工作部署以及市消委会工作计划,现将丰泽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丰泽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纪念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纪念活动。

     

               

      丰泽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3月11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丰泽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纪念202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纪念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根据中消协、省市消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为主线,倡导诚信经营、提振消费信心,全面激发消费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4312024331

    三、活动内容

    (一)结合新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下载安装“全国12315”平台或使用微信小程序,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微信公众号、泉州晚报、闽南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宣传材料,曝光一批消费侵权的典型案例、消费提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要街道路口、大型商超的户外LED显示屏的作用,发布宣传片和标语。

    (二)结合消费热点,组织开展各种消费教育活动。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在东海街道法石社区,组织开展保健品、家装消费系列宣讲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开展消费维权“进企业”活动,在“五洲大厦”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提升经营者守法经营水平。开展消费维权“进商场”活动,在丰泽区南益广场、百汇购物广场举办宣传纪念活动,我区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开展消费维权“进景区”活动,在辖区蟳埔民俗文化景点开展消费维权进商户行动,提升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持续优化我区旅游消费环境。

    (三)联合行业协会、各大商圈共同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商圈”创建活动。各消委分会可联合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行业协会在辖区内主要商圈,如丰泽广场、南益广场、东海泰禾广场、千亿小商品市场,自行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315”宣传活动,督促行业协会和商圈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经营户宣传教育,并鼓励各大商圈积极参加放心消费示范商圈创建活动,共创诚信消费环境,提升营商环境。

    (四)参与市消委会主办的“315”现场宣传纪念活动。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诉求、市场监管业务咨询、消费知识普及、真假商品识别、放心消费示范商圈创建等现场活动。

    1.时间:315上午10:00开始(请各参加单位于9:15前准备到位)。

    2.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喜盈门家居广场(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1088号)

    3.请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城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丰泽诚信促进会、区融媒体中心、区烟草局等单位派2-3名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宣传活动,并于313前报送人员名单到区消委会,联系人:陈少勤,联系电话:13906998559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3·15”活动的重要意义,在315(前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加强领导,保障到位。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要做好“3·15”活动期间的值班执勤、车辆调度,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及时有效处置投诉举报。

    (三)加强安保,应急备情。请城东街道办事处、乌屿派出所协助做好现场活动期间有关交通、人员疏导等安全保卫工作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宣传,及时总结。邀请媒体积极参与现场活动宣传,扩大宣传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将活动总结及照片上报至区消委会,联系人:陈少勤、黄雪玲,联系电话:1390699855915805958198

     

    附件:参加纪念“3·15”现场活动单位回执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