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31-0100-2022-00023
    • 备注/文号:泉丰市监〔2022〕59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13
    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4 09:32

    各股(室)、所:

    为全面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检验检测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泉市监〔2022104号)精神及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决定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开展2022年度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时间

    20229 月中旬

    二、监督抽查范围

    丰泽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除市局双随机抽查已被抽查机构外,实施100%全方位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股、所要高度重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力求实效,各市监所根据质量股统一安排,积极派执法人员参加辖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机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促。

    (二)各相关部门作为监督抽查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要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互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顺利完成监督抽查工作任务,通过实施跨部门联动监管,有力提升执法效能。

    (三)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移送市局执法三大队依法查处。

    (四)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疫情防控政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费用,不得收受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

     

     

                               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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