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2018年05月28日)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fz.gov.cn/)上查阅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人社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工作规则和规范性文件;

    ●人社工作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人事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工作动态;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公开形式

    1、通过丰泽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qzfz.gov.cn/。

    2、在丰泽区档案局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登录“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区档案局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五)编排体系

      登录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次排列有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等栏目,其他相关信息在网站首页上的相关专栏列明。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1、书面申请(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2575991

    传真号码:0595-22599913

    电子邮箱:22575991@163.com

    通信地址:丰泽区妙云街160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六楼

    邮政编码:362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当面申请及咨询:区档案局

    如需向区人社局当面申请公开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请向区档案局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办公地址:丰泽区北峰街道霞林路(泉州软件园旁)

    咨询电话:0595-22508970

    传真电话:0595-2250896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工作机构和联系方式

      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丰泽区妙云街160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六楼。邮政编码:362000;办公时间:8:00 -12:00,14:30 - 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 - 12:00,15:00 - 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595-22575991,传真号码:0595-22599913,电子邮箱:22575991@163.com。

        (三)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从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http://www.qzfz.gov.cn/zwgk/zfxxgkzl/ysqgk/

      申请人可登录丰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五)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六)申请处理

    1、形式审查

    我局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本级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丰泽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法人/其它组织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普通邮寄

    □特快专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丰泽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说明

     1、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2、填写项目必须完整、详细、准确、真实。

    3、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请尽可能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概述、文号、发布日期等。

    4、本申请表复制有效。

    (此页印制在《申请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