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2-0100-2022-00024
    • 备注/文号:泉丰农〔2022〕104号
    •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9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2-20 09:03
     

    丰泽区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政综〔201972号)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点,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21月,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区审改办《关于转发省审改办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丰审改办〔20215号)及本局“三定”方案,结合法律法规“废、改、立、释”和“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事项,我局依法对《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完善。此次调整修改行政许可1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4项。梳理调整后我局保留权责事项355项,其中:行政许可3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203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监督检查21项、行政裁决4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58项。调整后的《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权责清单(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行政许可事项“三减一提升”,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对标全省平均值,认真排查分析,对低于全省平均值的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限、减跑动、减材料、即办率等指标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截至1130日,115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平均缩短时限比例为94.93%;行政许可事项跑动次数从0.09降为0;行政许可事项即办率为64.34%(除含特殊环节的行政许可事项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实现即办);有效地提高了我局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2.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查水土保持方案,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精简优化审批。对符合承诺制条件的方案,一律实行承诺制当场办结。二是按照市水利局统一标准,为“取水许可申请”事项配置告知承诺,对已完成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取水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责任落实跟踪检查。一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查水土保持方案,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组织专家评审、勘验现场,对符合承诺制条件的方案,一律实行承诺制当场办结。截至1130日,办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6件,其中实行承诺制(报告表)的14件。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责任落实跟踪检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监管常态化开展,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制定公布了《关于公布2022年丰泽区区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丰农〔20229号)和《关于2022年度丰泽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单的通知》(泉丰农〔202216号),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事中事后监管。截至1130日,检查27个生产建设项目,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结果及时登录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及时整改并反馈给我局。三是做好“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对省级、部级2021年“天地一体化”监管中发现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做好核查认定工作,并抓好2个未批先建生产建设项目的整改。四是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2022年,共计征收辉雄国际中心、水墨芳华、东海组团C-5、泉州北门(后茂)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北峰经三路南段市政工程等5个水土保持补偿费10.8314万元。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双控指标体系。一是建立水资源消耗总量指标体系。2022年初,按泉州市有序推进水量分配任务,把取用水年度计划落实到街道和重点取用水户。二是建立水资源消耗强度指标体系。20223月,逐级分解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明确区域强度控制要求。贯彻落实泉州市用水定额,严格实施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周报制度。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和泉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社会公示。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行政区划调整、机构职能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的情形。二是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883号)等规定,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区司法局备案。

    (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及时清理本部门与上位法及国家政策相抵触、不一致、不衔接或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决策草案由政策法规股组织合法性审查;决策草案经局务会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如实记录决定情况,并如实载明不同意见。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业务衔接机制,明确县级承担检疫机构职责。2019年机构改革,丰泽区明确承担动物检疫、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多项职能的机构为丰泽区动物卫生监测站。无设置街道相应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派驻丰泽机构承担。

    2.动物卫生监测机构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间工作会商、线索移交、情况通报、结果反馈等机制建设。2019年机构改革,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改革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947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泉委办发〔201953号),丰泽区兽医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生猪屠宰等方面的监督执法职能收归市局,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依法统一行使。丰泽区动物卫生监测站配合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开展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今年来,丰泽区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移交违法违规线索2个。

    3.监督机构与疫控机构合作机制完善情况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与疫控机构间工作会商、情况通报、结果反馈等机制建设情况。丰泽区动物卫生监测站加挂丰泽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因丰泽区属于禁养区,日常主要配合市动物疫控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工作。

    监测排查、强制免疫、实验室检测等防疫工作与动物检疫联动情况。丰泽区属于禁养区,无兽医实验室监测机构,日常主要依托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对农贸市场活禽及动物产品开展抽样送检工作。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加强海洋渔业执法。一是深化联动协作。与泉州海警局丰泽工作站签订《执法协作配合办法》,与丰泽海事处、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泉州海警局丰泽工作站签订《深化执法协作联合机制合作备记录》,与丰泽海事处签订《海上交通安全执法合作会商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累计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巡查27次、出动执法人员61人次、执法车辆13辆次,巡查海域362海里,清理违规渔具73件、渔网600多米;开展联合宣传行动10次,“商渔船面对面”交流活动5次,参加重点渔船船长船东60人次。二是严格处罚惩戒。配合街道、社区排查习惯赴敏感海域作业渔船,对掌握的重点船只及人员建档立卡,明确监管责任人,强化日常监督,防止漏管失控。严厉查处涉渔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办结行政执法案件4起,处罚4人,罚款6570元;协助海警丰泽工作站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起,罚款5万元,办理涉刑案件1起。三是启动约谈机制。建立约谈制度,根据日常值班情况,联合街道、边防派出所约谈屡次赴敏感海域作业船长(主),进一步提升渔业从业者守法自觉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累计组织个别约谈16次,约谈违规船主80人次;组织提醒性约谈1次,约谈船主5人次。四是渔业船舶日常管控。严格落实船靠港、人上岸、网入库的伏休管控要求,规范伏休移泊、明火作业、异地伏休等程序,伏季休渔期间,所有伏休渔船均停泊在港,未发现偷私渡人员,审批通过移泊申请4份。结合疫情防控,采取日常抽查与专项普查相结的方式,深化渔船隐患排查整治,累计开展安全专项普查7次、日常巡查抽查280余次、登临检查渔船600余艘次,重点对渔船的救生、消防、通讯、导航等设备的配备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00余个次、发出整改通知书50余份、组织回头看7次,确保所有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积极与飞通公司(AIS运营商)、星联公司(北斗定位系统运营商)协调,在我区设立维修点,确保渔船通信设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保养、性能良好,确保所有渔船24小时处于可监控状态。

    2.强化水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善区、街道两级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突出双控要求。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行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本年度依法对一家未按批准取水企业进行行政立案处罚,收缴罚金人民币3万元。二是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积极配合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任务,完善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县各级水资源监控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完成区内一家小规模生产企业取水电子证照核发,持续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持续开展对区内7家用水单位的计量设备定期检查工作,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监督用水量单位建立健全每月用水统计台账。对重点用水单位的主要用水设备、工艺和水消耗情况及用水效率等进行监控管理。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其内部节水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公众参与。结合3.22世界水日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3.解决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对上级下发的10处疑似图斑逐一现场核实,确保河道范围内无妨碍行洪设施。二是北渠排水口整治。依托河长制平台,联合多部门组织对北渠排水口开展督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涉北渠排水口整治工作。北渠北峰街道坑美排洪口整治工作列入市检察院督办工作,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开展多轮督查。三是发动群众参与。联合区妇联、工会等单位利用3.22世界水日等时机为契机开展“低碳滨江行 巾帼展风采”低碳环保徒步行活动,增强民众环保意识和水环境获得感。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有关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公示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公示平台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政策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核,并经局主要领导、分管(协管)领导、执法部门负责人、政策法规股人员,案件经办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五、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部署精神,结合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全面工作,党组副书记协助书记具体抓、其他支委协同抓;党组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股室的党建、文明创建及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所有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多次召开局党组、局领导班子会议和局党支部委员会议,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计划并抓好实施;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抓好党建、文明创建和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

    2.依法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22年,我局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提案7件,其中主办3件、分办2件、协办2件;政协建议提案协办6件,其中主办1件、分办1件、协办4件。提案主要涉及生态环保、经济财政和城市建设。7件人大建议提案、6件政协建议提案已按规定时限完成。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1.加强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作用。2022年,按照2021年福建省审计厅对我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局主要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涉及我局的4个审计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核对,由政策法规股统一协调,将整改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责任到人,限时完成。524日,城东街道霞美新天沟水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报批备案,4个审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深化“马上就办”机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推动管用、有效的载体和平台建设,通过督查、考评、问责等,推进“马上就办”机制落到实处。一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行政许可事项跑动次数降为0,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与信访部门业务沟通,进一步做到信访事项信息的畅通;使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和泉州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诉求件,帮助解决群众诉求问题。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为积极应对我区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出现的信访工作的新困难、新问题,我们一是加强部门之间协调。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访联络员,加强与信访部门业务沟通,进一步做到信访事项信息的畅通;二是专人负责、重心下移。局属各单位信访工作做到了有专人负责,使信访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夯实了信访工作基础;三是依法依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资料、矛盾纠纷排查和信息报表。截至1130日,我局信访案件受理56件,办结54件,2件在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挂钩社区综治“三率”提升工作。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化“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建立提升综治(平安建设)“三率”水平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天安排工作人员(24名)下到社区进行日常巡查,配合云谷、千亿社区开展综治“三率”提升、信访维稳、“两违”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通过走街入户,了解社情民意,形成双向共管互动合力。局属各部门也结合农业、水利和渔业工作职责,与所挂钩街道、社区一道围绕提升我区综治(平安建设)“三率”水平这一主线,通过持续开展入户走访宣传、开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毒、两违巡查及农业、水利、渔业行业法律宣传,主动靠前化解矛盾纠纷

    (二)网络民情观察工作。落实市委网信办关于加强网络民情观察员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推荐熟悉网络基本操作技术,了解网络传播特点和规律,善于运用网络语言,知识面广,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的工作人员作为网络民情观察员,关注搜集上报网上政治性、突发性、群体性等敏感信息,以及具有代表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思潮、新动向;搜集上报网民关注反映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困难问题等。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强化延伸,倡导社会普法。结合“3·22世界水日”,联合泉州市妇联、丰泽区妇联、区总工会、区直机关党工委开展“低碳滨江行·巾帼展风采”环保健步行活动;同时,在丰泽多个街道开展“巾帼助力·护河同行!”巾帼护河志愿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号召我区妇女职工积极参与爱河护河志愿行动。

    2.用好两种方式,宣传有广度。一是在我区重点涉渔社区召开家属参加的宣传警示会,以案释法,用身边的事例教育船主家属动员船主配合做好渔船管控工作。联合街道、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入户警示教育,强化渔民及家属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累计开展警示教育4场、入户80户,教育警示渔民及家属近300人次。利用微信工作群、北斗终端,短信等联络渠道,定时不定时发送信息,要求渔船员关注气象信息、通信导航状况、作业安全、作业区域等基本情况,累计发送气象信息、通信导航状况、作业安全、作业区域等各类提醒预警信息约1000条。二是落实学习培训。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演练,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累计开展各类应急演练5次、46人次参与;联合中泉船务培训公司开办普通船员培训班2班,培训船员 132人,考核通过130人,开办职务船员升级培训班1班,培训职务船员42人,考核通过40人,渔业从员人员持证上岗达95%以上。与社区、街道、边防派出所共同举办政策宣讲培训,引导渔民算清“违法成本”,筑牢渔民自我管控思想防线。截至目前,举办政策宣讲8次,培训渔业从业人员400人次。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全方位强化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卫生防疫,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一)加强山洪灾害防治措施。2022年汛前,完成我区7座小型水库的防汛调度计划和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要求水库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演练,提高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续签已建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技术服务合同。落实全区8座小型水库、7座山塘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及《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修订。完成15个水雨情自动监测站点巡检和区乡防汛高清视频会商系统、网络传真、卫星电话等系统和设备的调试。

    (二)加强农企农机安全管理。加强农企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到辖区内农业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率100%,辖区内农业企业均未发生消防火灾事故。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在农作物收获等重要时期加大对拖拉机违法行为的巡检力度,据各街道调查摸底统计,我区现存拖拉机14台,均达报废年限,已将具体情况函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丰泽大队。经整治,今年来未发生拖拉机违法行为及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由街道、社区干部带队,分组分片,逐社区逐户对散养户饲养的畜禽开展拉网式集中免疫,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做好动物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依托辖区内现有的16家具有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宠物医院或诊所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动物狂犬病免疫工作

    (四)加强海上防控工作。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丰泽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2攻坚方案》《2022年度疫情防控期间农渔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组建海上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小组,确保海上疫情防控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组织部署。召开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项目启动会、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船长(东)座谈会和渔船组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细化各项工作部署。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下发通知,明确渔船船东(长)为本船防疫第一责任人,对本船防疫工作负责。通过微信群、监控系统等平台发送信息,督促渔船船东(长)严格落实防疫工作。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抓队伍,有效增强法治能力。一是重视学法普法。把法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坚持领导带头学法普法,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规”“纪”意识和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重视能力提升。邀请法律顾问做“民法典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发展”法律专题培训,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提升执法普法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执法业务培训学习,今年有12人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

    (二)加强法治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有关部署,推动建设法治工作信息化平台,推动智慧司法建设,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信息互联和数据共享,提高执法工作效能。加强网上执法办案及其他执法业务办理。依法拓宽监管领域,努力优化监管手段,实现放管结合,推动从以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和查处违法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切实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领导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属各单位强化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领导亲自带班,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调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坚决防止发生较大公共安全事故。

    (二)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我局认真贯彻《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每季度开展一次“道德讲堂”学习活动,不定期举办“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学习民法典”等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增强党员干部“规”“纪”意识和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选送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修养、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确保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确保发挥职能作用,按规定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312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二)动态管理,加强日常考核一是按照《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执法量化考核评估指标》,建立岗位职责和业务能力考核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在年度述职述廉时增加述法环节,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十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受疫情影响,一些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未能按年初计划如期开展。

    (二)农业行政执法权责不清。我区农业行业的业务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分别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和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承担,区级农业行业主管部门执法职能被剥离,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划转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农业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执法)分属不同层级存在权责不统一,职责边界厘不清的问题。

    (三)行政许可事项减材料受限。泉州市政务服务指标中行政许可事项“三减一提升”要求,对低于全省平均值的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限、减跑动、减材料、即办率等指标薄弱环节进行整改。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审批事项“五级十五同”要求,不能随意删除。下一步将通过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学习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删减,争取减材料环节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十二、2023年工作重点

    (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按照省审改办关于编制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总体任务和时间安排,高质量做好编制区级农业、水利和海洋渔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等工作,更好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加强法制宣传,服务方式创新。根据机构调整和部门职能的变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农业、水利和渔业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服务的能力,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效果,注重理念、机制、载体、方式创新,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现代化城市核心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水利、渔业行业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工作细则。

    (四)根据市级下达的任务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落实“三同时”制度;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加强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高公众水保意识。

    (五)加强河长制工作

    1.开展涉河涉水案件查处。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活动,深化公安、检察院、法院驻河长办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行为,对涉水问题“零容忍”。

    2.推进职能部门开展内河水质提升工作。围绕蟳埔断面水质提升目标,督导职能部门开展好内沟河水质提升工作,完成年度管网建设任务,快速推进管网建设。

    3.多形式拓展宣传教育渠道。持续开展“河长月”“河长日”等主题活动,积极打造有特色的河长制主题公园,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不断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识,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形成“共建共管”的良好氛围。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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