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12-0100-2021-00031
-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4
降等为山塘的通知
东海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东梅水库降等申请的报告》(泉丰东办〔2021〕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东梅水库,位于丰泽区东海街道东梅社区,系晋江东梅溪支流,原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结合防洪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随着社区发展,水库承担灌溉任务的农田被城市建设替代,水库主要的灌溉功能已丧失,且因水库严重淤积,无法发挥原设计功能指标和潜在效益,对东梅水库进行降等和功能调整,可保障水库工程安全、节约运行维护成本和发挥相应效益。你单位委托开封市汴龙勘察设计中心编制的《泉州市丰泽区东梅水库降等论证报告》,经专家组审查后,认为东梅水库降等为山塘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根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8号)第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及专家意见,同意东梅水库由小(2)型水库降等为山塘。东梅水库降等为山塘后,山塘管理单位为东海街道东梅社区居委会。管理单位要切实做好山塘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9月14日
抄送:市水利局。
泉州市丰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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