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9 09:3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丰泽人民政府网站”(www.qzfz.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泽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楼9楼900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250876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区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加大各类文件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信函等方式接收申请,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各项工作程序。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充分运用网站的发布前内容安全检查功能,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准确、检索便捷。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丰泽区人民政府网站(www.qzfz.gov.cn)、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中心和区图书馆等进行信息公开。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实行严格审核制。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三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主要依托区政府网站、档案馆及图书馆等平台公开渠道相对比较少。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学习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二是拓展公开渠道。加大与主流媒体沟通力度,积极提供民政工作情况,提升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三是严格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标准,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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