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5-01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泉丰政民〔2024〕29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7
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委〔2017〕8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各街道助老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社区助老员岗位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实行由各街道通过自行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区设置26个社区助老员岗位(各街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各街道要统筹使用分配到的岗位名额,结合2023年本街道的社区助老员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优先为设有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社区提供社区助老员岗位支持,对于2023年社区助老员岗位工作开展不积极、不规范、效率差的应予以调整。如因街道助老工作需要统筹使用的,必须经街道会议研究同意,并切实确保用于各项助老服务工作。
二、岗位购买
各街道按照“区补、街道管、社区用”的原则,根据各街道购买服务和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优先选择考核优良的2023年社区助老员,从2023年合同到期起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社区助老员岗位,购买期限一年,以合同形式确定,保证社区助老员岗位设置顺利实施。各街道要抓好社区助老员岗位的管理及各项考核工作,监督相关社区助老员根据社区助老员岗位要求,开展各项助老工作。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专职人员进驻,并且协助街道、社区指导社区助老员开展助老相关工作。
三、岗位条件
社区助老员基本条件包括以下方面:1、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2、具有大专以上毕业文凭;3、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本知识、技能。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社区助老员岗位条件。
四、岗位职责
社区助老员主要工作职责:1.采集老年人个人信息、健康情况、养老需求和家庭信息,形成纸质和电子档案;2.定期走访老年人,特别是重点走访“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计生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5类”老年人(含“5类”孤寡、独居老年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助老服务;3.做好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落实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的监督及管理,协助入驻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组织开展助老服务,协助建立助老服务队伍、健全制度、提升成效;4.协助开展各级养老为民办实事项目;5.做好特困(低保)完全失能老人相关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助老工作。
五、人员管理
各街道要按照《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助老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丰政民〔2018〕122号),加强社区助老员管理工作:1.采取以街道为主、所属社区为辅的方式进行岗位管理。街道负责具体统筹调配岗位,做好社区助老员岗位的日常管理,督促社区助老员认真履行职责,各街道要每半年组织一次助老员岗位考核审查并将相关考核材料做好留底备查;2.各街道要及时完善社区助老员的基本档案,及时填写《社区助老员岗位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做好人员变动更新和留底备查,要认真监督离岗人员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3.各街道要监督社区助老员开展各项助老工作,社区助老员要主动收集整理所在辖区内日常助老工作材料,完善岗位相关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做好迎检督查准备;4.各街道要指派专人负责做好社区助老员岗位工作的月报制度,各社区助老员应于每月5日前应向所属街道报送上月工作小结及本月工作计划,要对相关月报材料做好留底备查;5.各街道要对社区助老员开展年度考核,结合各社区助老员的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审核、审批《社区助老员岗位考核表》(详见附件3),考核表由街道有关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妥善保存备查。
六、资金管理
2024年度区级财政为社区助老员岗位提供每年每岗4万元的资金补助,全区26个社区助老员岗位,共计104万元(详见附件1),请各街道收到通知后尽快将发票送到区民政局社会保障股(联系电话:22508533)。
各街道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杜绝虚列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平调、贪污浪费等行为。各街道可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在现有的社区助老员岗位补助外,自行增加补助投入,主动提高社区助老员岗位福利待遇。
购买社区助老员岗位有助于缓解基层助老服务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满足我区助老服务需求,各街道要在做好2023年社区助老员岗位工作的基础上,指派专人负责,总结经验,查缺补漏,认真落实,切实确保2024年度社区助老员岗位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2024年度(丰泽区)社区助老员岗位分配及补助资金安排表
2. 街道 社区助老员岗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3. 街道 社区助老员岗位考核表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2024年度(丰泽区)社区助老员岗位分配及补助资金
安排表
街道 |
社区助老员岗位分配数量(个) |
补助资金 (万元) |
备注 |
东海 |
4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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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 |
4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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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峰 |
4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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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 |
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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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 |
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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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 |
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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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秀 |
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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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 |
3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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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6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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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街道 社区助老员岗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所属街道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性别 |
年龄 |
联系电话 |
社区助老员岗位入职时间 |
社区助老员岗位离职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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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表格由街道汇总并做好留底备查。
附件3:
街道 社区助老员岗位考核表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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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 老 员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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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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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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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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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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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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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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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持有社工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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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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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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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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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实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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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实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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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意见(盖章)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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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意见 (盖章)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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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表格由街道汇总并做好留底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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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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