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5-01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泉丰政民〔2024〕27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6
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泉丰委办〔2024〕1号)有关要求,参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民福〔2017〕66号),结合我区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下简称“街道照料中心”)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4年,进一步完善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机制,实行分级奖补,设置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鼓励引进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运营,逐年提升运营水平,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资金安排
2024年,区财政投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资金30万元,补助丰泽区范围内的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承接运营的专业化组织。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各街道督促指导下辖街道照料中心完善2024年运营方案,鼓励引进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运营,改进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运营质量。
(二)申请初审阶段。各街道照料中心所在社区要认真收集整理街道照料中心的参评申请材料,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初审核实工作,确认无误后上报街道审核、审批。
(三)审核、审批阶段。 9月底前,各街道按照《2024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办法》和《2024年支持专业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参评的街道照料中心开展调研及准备工作,对下辖参评街道照料中心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仔细审核、审批,所有申请材料各街道要自行留存原件备查,其中申请表需签字盖章后报区民政局备案。
(四)组织互评阶段。10月底前,区民政局组织各街道开展互评,并汇总各街道评分情况。
(五)拨付资金阶段。11月底前,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互评评分及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及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下拨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区街“属地管理”责任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泉丰委办〔2020〕55号),街道照料中心由街道主管,各街道要对下辖街道照料中心的运营情况负责,且街道照料中心运营情况也将作为当年度区对街道养老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各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创新,提升运营水平。同时,各街道要定期检查本街道范围内的街道照料中心的各项工作情况,严格抓好街道照料中心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相关安全工作,严禁街道照料中心从事养老服务范围以外的商业经营活动,严禁街道照料中心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社区要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整理相关申请材料,各街道要仔细核实各项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切实做好运营补助的申请、审核、审批工作。
(三)管理使用资金。各街道要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安全使用,不得挪作它用,并且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办法
2.2024年支持专业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办法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6日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1:
2024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运营补助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机制,切实提高街道照料中心运营水平,特制订本补助办法。
一、补助范围
全区在运营的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二、分级补助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创新,保障运营的原则,运营补贴设置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
1.基础性补助。全区在运营且自愿参评的街道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基础性补助。
2.奖励性补助。为激发运营活力、鼓励创造典型,从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工作实效、创新及典型经验等方面考评,根据区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及相关评分评估情况统筹考虑予以奖励性补助。
三、使用范围
街道照料中心运营补助资金仅用于街道照料中心运营支出,主要包括:
1.街道照料中心开展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教育、精神慰藉、体育健身、餐饮以及上门关爱等为老服务项目费用;
2.街道照料中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维护、食品安全等相关安全费用;
3.街道照料中心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制度建设和落实费用;
4.街道照料中心运营相关的其他合理支出费用。
四、工作程序
1.申请初审、审核、审批。各街道照料中心将《2024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参评申请表》并附运营总结、运营照片(6张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社区,各项申请材料经社区初审无误后,上报本级街道,由本级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确认。
2.组织互审互评。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上报参评情况,组织各街道对参评街道照料中心开展互审互评后,根据各街道互评情况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局务会研究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3.拨付。区民政局下拨运营补助资金到各街道。
4.使用。各街道收到上级下达的运营补助资金后按相关财务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五、监督管理
各街道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得超范围违规使用,也不得不作为不使用,收支专帐,做到专款专用,账证相符。严格资金使用程序,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公示制度,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
2024年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 参评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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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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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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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运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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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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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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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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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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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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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 基本情况 |
1.服务场所建筑面积 ㎡。 2.服务或活动用房 间。其中,厨房餐厅面积 ㎡、餐位 个;床位 张。 3.其他用房、设施: (可附场所用房布局图和设施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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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人员 配置情况 |
1.服务管理人员数量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2.助老服务人员数量 人。 3.专业(持证)社工 人。 4.护理员 人。 5.志愿服务队伍 支,共有志愿者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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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情况请打(√或×) |
1.有每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 2.有人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 ); 3.有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上墙公布( ); 4.有场所和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 5.有老年人活动管理制度( ); 6.有服务人员和志愿者管理制度( ); 7.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8.有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 9.有疫情防控相关制度(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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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情况(含服务内容及服务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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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情况 |
本年度服务老年人总数 人次,其中无偿对象 人次,低偿对象 人次,有偿对象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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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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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审核、审批 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该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社区、街道、区民政局各一份,街道需将本表原件连同下辖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申报材料一并留存备查。
附件2:
2024年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办法
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委〔2017〕82号)要求,为加快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补助制度,支持专业化组织承接、运营街道照料中心,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补助范围
承接运营我区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
二、分级奖补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创新、支持运营的原则,运营补助分为基础性补助和奖励性补助。
1.基础性补助。对承接运营我区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每运营1个街道照料中心予以基础性补助。
2.奖励性补助。为鼓励创新养老工作,激发中心运营活力,支持开展养老服务项目,重点从规范化管理、开展养老服务项目以及创新工作等方面综合考评,根据区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及相关评分评估情况统筹考虑予以奖励性补助。
三、使用范围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
1.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开展为老服务等项目的费用;
2.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用于街道照料中心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房屋结构安全和食品安全等相关安全工作的费用;
3.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用于完善、提高街道照料中心养老服务质量的其他费用。
四、拨付程序
1.申请初审、审核、审批。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将《2024年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参评申请表》并附运营协议复印件、运营总结、专业组织资质证明、获奖证书、运营照片(6张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承接运营的街道照料中心所在社区,各项申请材料经社区初审无误后,上报本级街道,由本级街道进行审核、审批确认。
2.组织互审互评。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道上报的参评情况,组织各街道开展互审互评后,根据各街道互评情况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局务会研究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3.拨付。区民政局下拨运营补助资金到各街道。
4.使用。各街道收到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后按相关财务规定拨付给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并落实公示制度,不得挪作它用,各街道要监督承接运营街道照料中心的专业化组织规范使用运营补助资金。
五、监督管理
1.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区街“属地管理”责任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泉丰委办〔2020〕55号),街道照料中心由街道建设及主管,街道和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是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的共同责任主体,要加强沟通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街道照料中心的运营工作,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各街道要监督承接运营街道照料中心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切实确保补助资金用于街道照料中心的运营工作,定期抽查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2.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在申请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联合各部门将弄虚作假、骗取补助的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列入市场黑名单,并对已拨付的资金予以追缴,同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4年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补助参评申请表
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承接运营的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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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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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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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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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持有社工师、护理员证的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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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床位数(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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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服务老年人(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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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组织提供的服务种类:□家政服务 □医疗服务 □康复护理 □助餐服务 □生活照料 □文化娱乐 □体育健身 □精神慰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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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居家服务 人次、医养结合服务 人次、助餐服务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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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证材料(附后):□运营照片 □协议(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件) □运营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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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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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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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申请理由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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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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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审核、审批 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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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社区、街道、区民政局各一份,街道需将本表原件连同下辖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承接运营方的申报材料一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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