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5-0100-2023-00021
    • 备注/文号:泉丰政民〔2023〕54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6
    关于下拨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其他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9-11 17:01
     

     

     

    北峰、华大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14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其他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补助资金35万元(详见附件1)下拨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用途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149号)要求,此次下拨的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其他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补助资金(合计35万元)仅用于完成华大街道新铺社区的“社区+物业+养老服务”项目建设(30万元)以及北峰街道万科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5万元)。

    二、建设要求

    社区+物业+养老服务:项目所在社区结合社区实际,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带领物业探索养老服务,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探索出“社区+物业+养老服务”的一套可供复制的运营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北峰街道万科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应按照不低于“三类服务站”标准(详见附件2)进行建设。

    三、其它要求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涉及2023年度市级项目,各有关街道要高度重视,实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度,指派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抓好项目建设进度管理,务必确保在当年度10月前所有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及验收。

    (二)各有关街道在接到文件后立即开发票并送至区民政局社会保障股(联系电话:22508533)。

     

    附件:1.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其他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提升建设标准(试行)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396     

    抄送:区财政局,北峰、华大街道办事处。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396日印发


    附件1

     

    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其他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街道

    社区

    项目名称

    省级补助金额

    备注

    华大街道

    新铺社区

    华大街道(新铺社区)社区+物业+养老

    30万元

     

    北峰街道

    万科城社区

    北峰街道万科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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