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5-0100-2023-00021
- 备注/文号:泉丰政民〔2023〕54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6
北峰、华大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14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其他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补助资金35万元(详见附件1)下拨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用途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149号)要求,此次下拨的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其他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补助资金(合计35万元)仅用于完成华大街道新铺社区的“社区+物业+养老服务”项目建设(30万元)以及北峰街道万科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5万元)。
二、建设要求
社区+物业+养老服务:项目所在社区结合社区实际,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带领物业探索养老服务,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探索出“社区+物业+养老服务”的一套可供复制的运营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北峰街道万科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应按照不低于“三类服务站”标准(详见附件2)进行建设。
三、其它要求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涉及2023年度市级项目,各有关街道要高度重视,实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度,指派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抓好项目建设进度管理,务必确保在当年度10月前所有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及验收。
(二)各有关街道在接到文件后立即开发票并送至区民政局社会保障股(联系电话:22508533)。
附件:1.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其他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2.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提升建设标准(试行)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3年9月6日
抄送:区财政局,北峰、华大街道办事处。 |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印发 |
附件1:
2022年养老事业发展省级(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其他养老事业发展补助)补助资金分配表
街道 |
社区 |
项目名称 |
省级补助金额 |
备注 |
华大街道 |
新铺社区 |
华大街道(新铺社区)社区+物业+养老 |
30万元 |
|
北峰街道 |
万科城社区 |
北峰街道万科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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