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5-01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泉丰政民〔2022〕19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06
泉丰政民〔2022〕19号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关于
2022年购买社区助老员岗位的通知
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委〔2017〕82号)有关要求,结合养老助老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购买社区助老员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继续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区26个社区各设置1个社区助老员岗位,分配到各街道岗位名额详见附件。各街道要统筹使用分配到岗位名额,结合2021年购买社区助老员岗位工作,优先保证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社区,对于2021年助老员岗位工作开展不积极、不规范、效率差的社区予以调整。如因工作需要统筹使用的,必须经街道研究同意,确保用于养老助老服务工作。
二、岗位购买
各街道要按照“区级补、街道管、社区用”的原则,根据购买服务和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优先选择考核优良的2021年社区助老员,从2021年合同到期起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岗位,购买期限一年,以合同形式确定,同时将购买合同复印件报区民政局备案,保证社区助老员岗位设置顺利实施。各街道要做好社区助老员管理及考核工作,监督相关社区根据社区助老员岗位要求,开展各项助老工作。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专职社工进驻社区,并且协助街道、社区指导岗位社工开展助老工作。
三、岗位条件
社区助老员基本条件包括以下方面:1、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2、具有大专以上毕业文凭;3、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本知识、技能。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岗位条件。
四、岗位职责
社区助老员主要工作职责:1.采集老年人个人信息、健康情况、养老需求和家庭信息,形成纸质和电子档案;2.定期走访老年人特别是重点走访“5+1”类老年人(含5类独居老年人),开展助老服务;3.做好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协助入驻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协助建立养老服务队伍、健全制度、提升成效;4.协助开展养老为民办实事项目;5.根据街道统筹安排,做好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各项安全生产、房屋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的监督及管理;6.做好特困(低保)完全失能老人相关工作,协助社区、社团开展关爱老年人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7.完成街道、社区交办的有关涉老工作。
五、人员管理
各街道要按照《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助老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丰政民〔2018〕122号),加强社区助老员管理工作:1.采取由街道为主、所属社区为辅的方式进行岗位管理。街道负责具体统筹调配岗位,与助老员所在社区共同做好助老员的日常管理,督促认真履行职责,各街道要每半年组织一次助老员岗位考核审查并将相关考核材料做好留底备查;2.各街道要完善社区助老员基本档案,填写《丰泽区助老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做好留底备查;3.各街道要监督社区助老员开展各项养老助老工作,社区助老员要收集整理日常工作材料,完善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随时准备好接受所在街道的监督检查。4.各街道要做好社区助老员工作月报制,助老员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和本月工作计划,各街道要将相关工作小结和本月工作计划做好留底备查。
六、资金管理
2022年区级财政为每个购买社区助老员岗位补助资金4万元,全区26个社区助老员岗位,共计104万元。根据区财政局有关要求,社区助老员岗位补助资金分两次下拨(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请各街道按时将发票送到区民政局社会保障股。各街道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杜绝虚列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平调、贪污浪费等行为。各街道可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在现有的社区助老员岗位补助外,自行加大补助投入。
购买社区助老员岗位有助于缓解基层养老助老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养老助老服务需求,各街道要在做好2021年购买助老员岗位工作的基础上,指派专人负责,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缺补漏,认真落实,确保2022年社区助老员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22年丰泽区购买社区助老员岗位补助经费安排表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2年5月6日
附件:
2022年丰泽区购买社区助老员岗位补助经费安排表
单位:万元、个
街道 |
购买数量 |
上半年补助金额 |
下半年补助金额 |
合计 |
备注 |
东海 |
4 |
8 |
8 |
16 |
|
城东 |
4 |
8 |
8 |
16 |
|
北峰 |
4 |
8 |
8 |
16 |
|
华大 |
2 |
4 |
4 |
8 |
|
东湖 |
3 |
6 |
6 |
12 |
|
丰泽 |
3 |
6 |
6 |
12 |
|
泉秀 |
3 |
6 |
6 |
12 |
|
清源 |
3 |
6 |
6 |
12 |
|
合计 |
26 |
52 |
52 |
104 |
|
备注:具体下拨时间由区民政局另行通知各街道开具发票。
抄送:市民政局,区财政局。 |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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