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5-0100-2020-00006
    • 备注/文号:泉丰政民〔2020〕22号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0
    关于开展2020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3-31 16:10

     

     

     

    泉丰政民〔202022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关于

    开展2020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区相关单位、各街道民政办(社区办)、社工机构: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泉州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部署,于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关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广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践行专业使命、参与疫情防控,激励广大社会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依托专业优势,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展示新时期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成果。决定将本次宣传活动主题定为“战‘役’有我,社工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031622日,为期7天。

    三、主要任务

    有关单位、街道民政办、社工机构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在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活动。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本次活动主要以线上宣传和网络宣传为主,不举办现场活动。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凸显社会工作肩负时代使命,在疫情防控、扶贫济困、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作用和成效,推广各地社会工作者在不同领域提供专业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现各领域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与服务成效,展示近些年来社会工作发展成就,提高社会工作认知度和知晓度,引导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学讲话、谈体会”活动

    全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深入学习 2 23 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制定学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学习讲话、理解讲话、运用讲话,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在抗疫战争中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要把有利于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发挥,有利于其他社会组织学习借鉴,有利于人民群众提高防疫意识和健康意识的经验做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分享。

    (二)开展“社会工作新闻、主题图片故事”征集活动

    1.征集 2019 年我区社会工作的发展成效、先进经验及各领域推进社会工作的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热点事件和特色亮点等新闻,择优向省、市民政推荐,参加全省社会工作年度“十大新闻”评选 。

    2.向各社工机构征集社会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服务困难群体、服务社会的摄影作品和图片,讲述图片背后的社工故事,经评选后在网络公布展出,并向媒体推荐宣传。

    (三)开展“战疫情”社工风采宣传活动

    各有关单位、街道民政办、社工机构要围绕主题,结合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将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短信、电视滚动字幕、户外电子屏信息、公共交通传媒、微博、微信等新型宣传平台相融合,通过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工作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四)开展关心关爱基层工作人员活动

    1.各社工机构、社会工作者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社区三社联动线上抗疫模式工作导引(第一版)》及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秉持专业精神,发挥助人自助的理念,积极链接社会资源,发动相关单位、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关心关爱最美逆行者

    2.启动“情暖社工·关爱在行动”专项基金。市社工协会联合泉州市慈善总会共同开启关爱社会工作者公益活动。

    3.开展慰问活动。泉州市民政局开通“泉州市社会工作人才服务热线”,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服务。社工协会开展关爱社工活动,通过短信、慰问信、媒体等形式面向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全市社会工作者进行慰问。

    五、工作要求

    ()认真组织,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宣传活动同社会工作领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将社会工作宣传活动作为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围绕主题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面向党政领导、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分类别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合力。

    ()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社区社工站、社工机构要及时发现社会工作服务先进典型、及时挖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先进事迹,特别是社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感人暖心故事、优秀案例做法。各有关单位,社区社工站、社工机构要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广泛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本地区本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抓住机遇,顺势而为,用实际行动提升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创新形式,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电影、网络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丰富宣传形式,切合时宜,收集宣传素材,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关注度,展示社会工作者良好的专业形象和服务成效,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新时代社会工作发展营造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各地可适当延长宣传周期,务求实效。

    313前,请各社工机构报送不少于 1 条社会工作新闻信息;326日前,请各关单位、社工机构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区民政局社区办(联系人:小吕 ;联系电话:22538762;电子邮箱:544434601@qq.com)。

     

    附件:

    1、“2019 年泉州市社会工作新闻”推荐表;

    2、“抗‘疫’有我,社工同行”主题图片故事展作品征稿启事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       

    2020312        

     

     

     抄送:市民政局,区委人才办。

     泉州市丰泽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0312日印发

    附件1

    2019年泉州市社会工作新闻”推荐表

    新闻标题

     

    推荐单位

     

    内容简述

    500字以内)

     

    新闻配图

    1-2幅)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附件2

    “抗‘疫’有我,社工同行”主题

    图片故事展作品征稿启示

     

    一、征集内容

    社工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感人暖心故事及照片,以及2019年以来泉州市社会工作者服务困难群众、致力脱贫攻坚、化解社会矛盾的先进事迹及照片剪影。

    投稿文件名:XXXX机构图片故事展投稿

    二、征稿对象

    (一)全市社会工作者;

    (二)全市摄影专业工作者、广大摄影爱好者。

    三、投稿要求

    (一)参赛稿件必须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意义深刻、画面美观。摄影图片应为原始图、JPG格式,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每幅图片大小不低于2M。图片不要压缩,每人投稿数量不限。

    (二)图片须附文字说明,介绍图片内容、背景、人物事迹等,不超过500字。

    (三)投稿者应为作品的原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保证其所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四)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出版、复制、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五)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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