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2-0100-2025-00022
- 备注/文号:泉丰发改函〔2025〕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8
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泉州城东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审核意见的函》(泉丰教函〔2025〕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精神和城东中学的宿舍楼现有设施及配套管理服务等情况,经研究,现就泉州市城东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泉州市城东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为700元/生·学年(含安装空调加收的费用)。
二、学校应严格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学生宿舍安装空调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2〕299号)的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收入应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函自2025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泉州市丰泽区财政局
2025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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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