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2-01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泉丰发改〔2025〕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8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启动平价销售方式的通知
    时间:2025-09-18 10:05

      丰泽区各平价商店:

      中秋、国庆临近,为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启动平价销售方式的通知》(泉发改〔2025〕274号)的精神,决定启动我区农副产品平价销售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价商店启止时间

      于2025年9月28日0时起启动平价商店,2025年10月8日24时退出平价销售机制。

      二、启动的平价商店

      永辉超市(浦西万达店)、中闽百汇(泉秀店)、中闽好生活超市(润华店)、泉州市丰泽区京泰隆食品有限公司(京泰隆生鲜超市)、泉州市丰泽区金聚明选超市(家乐华超市湖心店)和泉州市丰泽区春华秋实超市(家乐华超市汉唐店)。

      三、平价商品种类

      平价商店经营者需从我区平价商品目录的六大类、共17种商品(见附件)中选择10种商品供应群众购买,包括蔬菜、水果类5种、肉类2种,米、蛋、油各1种。各平价商店的平价商品销售价格应低于同类商品的市场平均价,列为平价商品的粮、油、肉、蛋、水果类按低于市场平均价的10%以上作价销售,蔬菜类按低于市场平均价的15%以上作价销售。

      四、平价销售监管

      在平价商店启动期间,平价商店应指定专人全面掌握每日平价商品销售的价格和销量,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销售平价商品。我区平价商店经营者因执行平价商品销售方案而产生的价差损失,我局将按照“先控后补”原则给予适当补贴。在平价销售方式结束并经考评后,根据我局委托第三方的审核报告,对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期间符合规定的补贴,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核拨。

      附件: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平价商品目录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8日

     

      附件

      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平价商品目录

    种类

    具体品种

    规格、等级

    粮食

    晚籼米

    二级、小包装或散装

    食用油

    调和油

    2.5升桶装或散装

    猪肉

    肋条肉

    新鲜

    腿肉

    新鲜

    蛋

    养殖场鸡蛋

    新鲜完整

    蔬菜

    大白菜

    新鲜一级

    圆白菜

    新鲜一级

    上海青

    新鲜一级

    花菜

    新鲜一级

    空心菜

    新鲜一级

    油菜

    新鲜一级

    黄瓜

    新鲜一级

    西红柿

    新鲜一级

    土豆

    新鲜一级

    胡萝卜

    新鲜一级

    水果

    苹果

    红富士一级

    香蕉

    国产一级

      说明:平价商店经营者需从我区平价商品目录的六大类、共17种商品中选择10种供应群众购买,包括蔬菜、水果类5种,肉类2种,米、蛋、油各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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