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2-01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泉丰发改〔2025〕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8
丰泽区各平价商店:
中秋、国庆临近,为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启动平价销售方式的通知》(泉发改〔2025〕274号)的精神,决定启动我区农副产品平价销售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价商店启止时间
于2025年9月28日0时起启动平价商店,2025年10月8日24时退出平价销售机制。
二、启动的平价商店
永辉超市(浦西万达店)、中闽百汇(泉秀店)、中闽好生活超市(润华店)、泉州市丰泽区京泰隆食品有限公司(京泰隆生鲜超市)、泉州市丰泽区金聚明选超市(家乐华超市湖心店)和泉州市丰泽区春华秋实超市(家乐华超市汉唐店)。
三、平价商品种类
平价商店经营者需从我区平价商品目录的六大类、共17种商品(见附件)中选择10种商品供应群众购买,包括蔬菜、水果类5种、肉类2种,米、蛋、油各1种。各平价商店的平价商品销售价格应低于同类商品的市场平均价,列为平价商品的粮、油、肉、蛋、水果类按低于市场平均价的10%以上作价销售,蔬菜类按低于市场平均价的15%以上作价销售。
四、平价销售监管
在平价商店启动期间,平价商店应指定专人全面掌握每日平价商品销售的价格和销量,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销售平价商品。我区平价商店经营者因执行平价商品销售方案而产生的价差损失,我局将按照“先控后补”原则给予适当补贴。在平价销售方式结束并经考评后,根据我局委托第三方的审核报告,对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期间符合规定的补贴,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核拨。
附件: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平价商品目录
附件
2025年中秋、国庆期间平价商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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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具体品种 |
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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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 |
晚籼米 |
二级、小包装或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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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 |
调和油 |
2.5升桶装或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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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 |
肋条肉 |
新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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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肉 |
新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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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 |
养殖场鸡蛋 |
新鲜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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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
大白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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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白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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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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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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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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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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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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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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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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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萝卜 |
新鲜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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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 |
苹果 |
红富士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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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 |
国产一级 |
说明:平价商店经营者需从我区平价商品目录的六大类、共17种商品中选择10种供应群众购买,包括蔬菜、水果类5种,肉类2种,米、蛋、油各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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