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2-0100-2024-00037
- 备注/文号:泉丰发改审〔2024〕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8
泉州市丰泽丰泉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调整南埔山旅游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南埔山旅游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302-350503-04-01-194518)于2023年11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鉴于项目仍在办理土地农林转用等前期手续,项目用地红线已重新划定(用字第350500202400015号)、规划设计条件已重新下达(泉资规函〔2024〕75号),以及区政府已决策调整(丰南指纪〔2024〕9号),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及内容等较原批复内容,已事实上发生较大变化。经研究,现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景区边坡生态修复工程,涉及用地11846.72平方米,项目总用地面积调整为67050平方米。主要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用房1918平方米、体育游览场地及设施7164平方米、景区园路15458平方米、生态停车场1267.47平方米,景区生态修复工程70732平方米及景区边坡生态修复工程16585.41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消防、智能化、景区标识牌等。
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用房、体育游览场地及设施、景区园路、生态停车场和景区生态修复工程,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消防、智能化、景区标识牌等。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调整为9562.67万元,资金来源由业主商区财政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建设期限:延长6个月,按30个月控制。
四、招标内容: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五、项目已按有关规定重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丰泽区人民政府认定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六、其他要求
项目其他事项仍按泉丰发改审〔2023〕56号文执行。请你单位按照此次调整内容,衔接做好相关手续变更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前期,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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