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2102-01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泉丰营商办〔2023〕10号
    • 发布机构:丰泽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8
    丰泽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丰泽区“泉心泉意”服务企业若干举措(第四批)》的通知
    时间:2023-12-28 10:35

      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丰泽区“泉心泉意”服务企业若干举措(第四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丰泽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丰泽区“泉心泉意”服务企业若干举措(第四批)

      根据《丰泽区激励“干部敢为、企业敢干”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近期推出第四批便企利企举措:

      一、实施工程审批单体分阶段验收

      对于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同时,提供模拟验收服务,实现验收即投产。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二、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分类评审”服务

      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或危害程度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评估评审实施差异化评审,可采用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审查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直接引用。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三、简化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手续

      我区个体工商户在福建省范围内迁移,无需再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移变更登记申请即可,实现“变更迁移一地办”。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手续

      施工单位通过“福建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向拟施工设备所在地的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单》,即视为完成告知手续。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五、实行中心市区用水“免证办”

      依托福建省政务服务平台证照电子化和数据共享优势,运用人脸识别技术精准识别用户,供水业务办理无需再提交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证、企业变更证明等材料,开启高效、便民的“无证明”办水新模式。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市自来水公司

      六、设立专窗缩减商务办理时间

      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办事窗口设立“百名警长进百企”工作专窗,为全区“规上”企业提供多项便利助企、惠企措施,对企业商务备案从7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对商务签注从6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七、供应链质量赋能助力产业发展

      根据产业特色实施“一县一培育”计划,对匹克集团进行重点培育,推广供应链质量赋能成功经验,将先进质量理念、质量文化、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延伸,实现上下游企业质量协同提升。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八、建立“和合无讼”三端联动诉源治理中心

      以矛盾纠纷多元实质化解为主线,通过科技赋能、数据共通,联动行政机关、街道社区、行业主体等多重力量,建立“和合无讼”三端联动诉源治理中心。在诉前、诉中、诉后三个阶段同频共振,帮助企业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节约诉讼成本,降低纠纷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

      牵头单位:区法院

      九、构建“两保四险”合一 深化“互联网+社保经办”模式

      推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和区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两保四险”合一,经办岗通办“两保四险”业务,审核、审批岗跨险种交叉设置。持续深化“互联网+社保经办”模式,构建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移动终端等多位一体服务体系,推动社保经办服务向“网上办事为主、自助和社区办事为辅、窗口兜底”模式转变。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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