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关于发放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的通知
2022-06-20 09:59 阅读人数:1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9〕2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闽财教〔2019〕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审核通过,现将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给你校受助学生(具体受助学生名单及受金额见附件),全区资助金额共计25.6625万元。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 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按学期认定,按学期发放,并采用“统一办卡,集中支付”的发放方式,通过学生(或学生监护人)银行卡发放给受助学生。我局通过签约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泽支行(代发账号 350656007156229510008042418),统一将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到你校家庭困难学生银行卡。

2. 你校要通过公示栏、校园网页等形式对每学期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确保资助工作公开、透明。公示学生资助信息时,注意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公示工作,注重保护学生隐私,公示受助学生姓名、学校、年级、班级、受助金额等基本信息,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3. 你校要严格按照《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泉州市丰泽区档案局关于印发丰泽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丰教〔2016〕141号)的规定,对相关资助文件、检查、宣传教育以及学校每学期补助结算表、学生困难证明材料、受助学生名单、资助公示、自愿放弃说明等资助业务材料,按“综合类、表册类、财务类、音像类”四大类分年度进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学生资助业务材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2022616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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