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等规定,经扶助对象本人申请、居委会和街道初审、丰泽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初步确定1人符合计生特殊家庭扶助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2月12日。在此期间,如发现下列人员公示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请在公示后7日内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 丰泽区卫健局:22508580、22508591
|
序号 |
街道 |
社区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扶助状态 |
|
1 |
华大 |
华城 |
江秀珍 |
女 |
196103 |
新增扶助 |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