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泉州市飞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详见下表: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泉州市飞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应当备案而未备案及标签存在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的抑菌剂案 | 泉州市飞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泉丰卫消罚〔2026〕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泉州市飞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9日销售应当备案而未备案的抑菌剂“仙芝夫霸®仙芝肤毒清草本乳膏”共42单(共511盒),获得可以认定的违法所得共1587.5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87.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6/10/27 |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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