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泉州市宛悦美容美发有限公司等行政处罚的公示
2025-12-15 11:27 阅读人数:1

  关于给予泉州市宛悦美容美发有限公司等行政处罚的公示,详见下表: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泉州市宛悦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泉州市宛悦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泉丰卫公罚〔2025〕8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泉州市宛悦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8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并处罚款4000元。 2025/12/15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丰泽区痘士美容店未经诊所备案擅自执业案 泉州市丰泽区痘士美容店 泉丰卫医罚[2025] 39-1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泉州市丰泽区痘士美容店未经诊所备案于2025年1月6日开展使用高频电治疗方式为顾客进行祛痣的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10000元。 2025/12/15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谢琴非医师行医案 谢琴 泉丰卫医罚[2025] 3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谢琴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于2025年1月6日在泉州市丰泽区痘士美容店从事使用高频电治疗方式为顾客进行祛痣的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泉丰卫医证保决[2025]B027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登记的茵特旗?旋钮版美容扫斑仪(详见《物品清单》),并处罚款20000元。 2025/12/15 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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